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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一男子爲了還債,假借對外轉包養蝦池的名義,詐騙他人錢款20萬元。寧河警方將該男子抓獲,並將被騙錢款全部追回。目前,該男子已被依法刑事拘留。
6月23日,公安寧河分局刑偵六大隊接到轄區村民李某報警,稱自己的20萬元被人詐騙。經民警調查瞭解,李某於2012年年底在東麗區一水產品批發市場結識了胡某。當時,李某因自己承包的養蝦池即將到期,便請求胡某爲自己找一片可以承包的養蝦池。胡某謊稱自己正在承包的養蝦池還有6年纔到期,欲轉包給李某。
今年3月的一天,胡某駕車將李某帶至位於寧河縣造甲城鎮的一個200畝養蝦池旁,稱這就是自己正在承包的養蝦池。二人商定以每年10萬元轉包,李某一次性支付兩年的費用。
隨後的一個多月裏,胡某多次要求李某與自己簽訂協議,並支付承包費用,否則便將養蝦池轉包給別人。李某於5月10日向胡某先期支付3萬元,10天后又支付了17萬元,並簽訂了協議。此後,李某決定對養蝦池進行拓展,要求胡某將蝦池旁的大型設備移走。胡某讓李某先等一等,而後就一直聯繫不上了。李某調來大型設備,準備對養蝦池進行拓展時,遭到附近村民的阻攔,稱胡某並沒有對該養蝦池進行承包。至此,李某才發現自己遭到胡某詐騙,於是向公安寧河分局報警。
公安寧河分局刑偵六大隊經過多方調查走訪,於7月18日在胡某家中將其抓獲。經訊問,胡某對謊稱轉包養蝦池故意詐騙李某錢財,用以歸還自己欠款的違法犯罪事實供認不諱。(記者劉長海通訊員李建寧劉宏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