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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記者從豐臺法院瞭解到,醉駕入刑兩年來,該院共審結危險駕駛案件201件,且全部爲醉駕案件。在所有醉駕案中,事故發生率達68.2%,接近七成;而超八成醉駕案發生在夜間。
2011年5月1日至2012年5月1日,豐臺法院審結危險駕駛案件87件;2012年5月1日至2013年5月1日,危險駕駛案件上升至101件,增加了16.1%。
危險駕駛行爲人的年齡也趨向年輕化。醉駕入刑第一年,醉駕行爲人40歲以上的佔46%,30歲至40歲的佔35.6%,20歲至30歲的佔18.4%;醉駕入刑第二年,醉駕行爲人40歲以上的佔35.6%,30歲至40歲的佔34.7%,20歲至30歲的佔29.7%。30歲以下人員的醉駕比例明顯增加,增長了11.3%。另外,201件案件中,醉駕人認罪率極高,達100%,但與此反差較大的是,只有13件13人投案自首,另具有逃逸行爲的有8件8人。這說明僥倖心理仍是危險駕駛的主要原因。
法院調研發現,在危險駕駛車輛中,摩托車和外地牌照車輛大幅增加。兩年間,摩托車危險駕駛案件由10件增長至17件,增幅爲70%,其中無證或無牌照行駛比例佔到85.2%。另外,外地牌照車輛醉駕增幅較爲突出,由第一年的7件增至第二年的18件。
醉駕案件還有典型的時間特點。夜間醉駕率高且事故發生率高,其中晚上21時至凌晨的危險駕駛案件佔65.2%。
針對上述情況,法院建議交管部門對醉駕行爲進行常規持續監管,並對重點路段、重點時段的重點車輛進行嚴查,切忌監管隨意化,給僥倖心理可趁之機。同時加強對摩托車違章行爲進行專項治理,特別是對無牌照、無證件駕駛摩托車的違章行爲進行嚴厲打擊。(實習記者孫宏陽通訊員柴海燕)
(來源:北京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