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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近日印發《關於黨政機關停止新建樓堂館所和清理辦公用房的通知》,要求5年內各級黨政機關一律不得以任何形式和理由新建樓堂館所;不得以任何理由安排財政資金用於包括培訓中心在內的各類具有住宿、會議、餐飲等接待功能的設施或場所的維修改造;要對佔有、使用的辦公用房進行全面清理,超標準配置的應予以清理並騰退。
樓堂館所的“限建令”,從中央到地方早已三令五申。從1988年6月國務院第一次下發算起,這已是國家層面上發佈的第11個關於黨政機關樓堂館所建設的管理文件了,也是新一屆中央政府第三次強調“不得以任何形式和理由新建樓堂館所”。雖然這些通知禁令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從各地網友頻繁“曬”出的圖片和曝光的資金數額來看,不論地處富裕還是貧困地區,也不管是市級還是縣級黨政機關,一些部門投入巨資興建“豪華衙門”的現象仍是屢禁不止,一些地方甚至把政府大樓建成當地著名的“標誌性建築”。
黨政機關的樓堂館所直接影響領導幹部在公衆心目中的形象,堂皇富麗代表奢侈浪費、貪圖享受,簡陋陳舊代表勤儉節約、艱苦樸素。正因爲有的領導幹部存在享樂主義和奢靡之風,才助長了某些黨政機關對堂皇富麗“官衙”的不懈追求。有的違反審批程序,越權審批,擅自提高建設標準、擴大建設規模;有的以建設“學院”、“中心”等技術業務用房的名義新建樓堂館所;有的不注重建築的使用功能和經濟實用性,盲目攀比,貪大求洋,搞豪華裝修;有的不惜舉債,甚至挪用扶貧款、救災款等專項資金修建辦公樓等樓堂館所。究其原因,因爲這些領導幹部已習慣過“舒服”日子,不習慣也不願意過緊日子,建豪華辦公樓、坐豪車、吃豪宴、住豪宅,有限資金寧可用在個人享受上,而不是用在改善民生上。
停止新建樓堂館所,既是中央解決“四風”問題的一項重大舉措,也是要求黨政機關帶頭過緊日子的一種具體表現。儘管《通知》對各種有可能出現的“違建”情況都予以明令禁止,同時提出要“切實加強領導,嚴格落實責任制,確保各項要求落到實處”,但僅憑領導幹部的“自覺”很難保證落到實處,必須從制度層面上進行有效約束。豪華樓堂館所之所以屢禁不止,在很大程度上就是因爲約束不夠,甚至在某些地方根本就沒有約束。對症下藥,一要強化審批紀律,主管部門要進一步完善審批程序,財政部門要嚴格公共財政預算管理;二要加強社會監督,樓堂館所建設和維修改造項目實施情況理應作爲政務公開的重要內容;三要加大問責力度,對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嚴肅追究直接責任人和有關領導人員的責任。
習近平總書記日前在考察“武漢市民之家”時指出:“爲老百姓服務的場所、便民利民的場所搞得好一點,我看着心裏舒服。如果是‘官衙’搞得堂皇富麗,我看着不舒服。”顯而易見,建設樓堂館所絕不能純粹滿足領導幹部“舒服”,關鍵是要廣大老百姓感到“舒服”,這是一條簡單樸素的評判標準。對讓老百姓“舒服”的服務場所建設必須鼓勵和支持,對讓領導幹部“舒服”的堂皇富麗“官衙”必須從制度層面進行約束,絕不允許領導幹部的“舒服”建立在老百姓的“不舒服”之上。唯有沿着正確方向、痛下整治決心、加大懲治力度,才能杜絕豪華樓堂館所的屢禁不止,才能防範少數領導幹部的置若罔聞,才能保證更多的資金用到老百姓身上,才能真正拉近黨羣幹羣關係。
(原標題:從制度層面約束新建“官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