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7月23日,東莞虎門原鎮黨委副書記鄭敏華在佛山受審。佛山市檢察院指控,鄭敏華受賄過百萬,爲企業謀利。鄭敏華現場嚎啕大哭。因爲行賄者與時任虎門鎮委書記的吳湛輝(已被雙規)有千絲萬縷的關係,鄭敏華稱如果不收錢,怕招來吳湛輝的猜忌和刁難。該案未當庭宣判。(7月24日《廣州日報》)
因怕得罪領導,迫於壓力才“違心”收錢,這種“被迫受賄”的說辭讓人啼笑皆非。在熟人社會中,如果這個理由也能成立,那麼天下就沒有貪污受賄一說,任何腐敗分子都可以拿出這個自欺欺人的藉口。真正的問題是,爲何一些貪腐官員會有“被迫受賄”這種混賬邏輯?箇中緣由,令人深思。
在庭審現場,鄭敏華情緒失控嚎啕大哭,除去表演煽情的成分,應該也有真實情緒的流露,或許他本人真的認爲“被迫受賄”的理由是成立的。在部分人看來,官場如江湖,一旦進入就身不由己,甚至到了不貪污受賄就難以爲官立足的程度。正是在官場“醬缸文化”語境下,纔有了這種“被迫受賄”的怪事、雷語。
“被迫受賄”顯然是掩耳盜鈴、自欺欺人的藉口,這一點,恐怕鄭敏華是心知肚明的。在鐵證如山的事實面前,聲淚俱下地拿出“被迫”的說辭,無非是想博取司法機關和社會輿論的同情。這注定是徒勞的。拿出官場“潛規則”當藉口,非但不能減輕量刑,反而會成爲輿論的笑柄。
“被迫受賄”一說的背後是一種害人害己的貪腐邏輯,而且這種邏輯還有一定的市場,不少落馬官員似乎都有一肚子的糾結和委屈。事實證明,物必先腐,而後蟲生,任何腐敗分子都是自甘墮落在先,貪污腐敗在後。
事實上,無論官場還是民間,都不必誇大“醬缸文化”,只要官員恪守法治底線,依法行使權力,就不會被外界因素干擾,做到潔身自好並不難。相反,如果自身有墮落腐化的思想,被權錢慾望擊倒,自甘使用“潛規則”,與腐敗分子同流合污,就別給自己找藉口了。
“被迫受賄”也好,“醬缸文化”也罷,都只是蒼白的藉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