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記者7月24日從教育部獲悉,今年起,全國普通高等學校統一考試或研究生招生考試已被錄取同時應徵入伍的學生可申請保留入學資格,退伍後再入學。
日前,教育部、總參謀部印發《應徵入伍普通高等學校錄取新生保留入學資格及退役後入學辦法(試行)》(以下簡稱《辦法》)。入伍高校新生申請保留入學資格,應持高校錄取通知書相關證件到入伍地縣(市、區)人民政府徵兵辦公室填寫《保留入學資格申請表》。高校接到申請材料後,出具《保留入學資格通知書》。
《辦法》規定,入伍高校新生在退役後兩年內,可以在退役當年或者第二年高校新生入學期間入學。重新報名參加高考或研究生招生考試的,視爲自動放棄原入學機會,入學資格將不再保留。(李玉蘭)
(來源:光明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