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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廣州市人社局聯合安監、衛生、工會等部門開展了高溫補貼發放執法檢查,記者隨聯合檢查隊在建築工地發現,部分工地高溫補貼發放標準不一,且存在着剋扣高溫補貼的情況。
截止到昨日,6月的高溫補貼陸續隨工資發放。根據《廣東省高溫天氣勞動保護辦法》,每年6月至10月發放高溫補貼,標準爲每人每月150元,如果按規定以工作日發放高溫補貼的,每人每天6.9元。
記者首先隨隊來到芳村東和花苑工程項目部進行檢查,面對市人社局負責人楊秦的提問,來自湖南的建築工老王坦言:“雖然6月高溫補貼拿到了,但只拿到了120元。”
對此,楊秦表示,“老闆剋扣了30元,員工全勤戶外出工,理應獲得每個月150元的高溫補貼,碰到類似情況,可向勞動、工會部門反映。”
昨天下午,記者從人社部門瞭解到,廣州市勞動監察部門將對以上兩建築工地發放詢問書,督促兩工地進行整改。
在昨日的檢查中,人社局同時通報了近期檢查情況。據介紹,截至7月23日,共對37戶未依法發放清涼飲料、83戶未依法發放高溫補貼的企業責令整改。
昨天有交警向記者反映,自己未拿到高溫補貼。市勞監支隊隊長劉捍東表示,交警屬於公務員,“公務員系統並未有發放高溫補貼的規定。”國家機關工作人員適用於《公務員管理法》,並不適用於《勞動法》。
記者昨天在街頭隨機採訪中發現,有不少人對高溫補貼發放標準提出了質疑。
據瞭解,高溫補貼的發放標準不是一成不變的。省政府授權省人社部門會同有關部門根據經濟發展水平、職工平均工資、消費物價指數等因素確定並可年度調整。
市人社局局長楊秦表示,“按照相關文件規定,高溫補貼標準將隨物價等提升,目前,有些勞動者每月150元和每天6.9元的高溫補貼還未能保證,應先確保落實現有的高溫補貼這一點,下一步再考慮提升標準的問題。”(記者劉冉冉通訊員張麗春)
(來源:廣州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