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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記者從天津海事局獲悉,本市首部遊艇管理行政規範性文件,《天津市遊艇管理暫行辦法》(下文簡稱《辦法》)已正式出臺,將於8月1日起施行。《辦法》在遊艇登記限制、境外遊艇駕照免換證期限等多方面實現突破,解決了制約本市遊艇產業發展的多個瓶頸問題。
目前,本市正着力打造北方遊艇產業中心,一批國際級遊艇碼頭、俱樂部在規劃建設中,遊艇這種新興的休閒方式離市民越來越近。
《辦法》將遊艇俱樂部所有,提供給會員休閒娛樂用的遊艇也納入到遊艇管理範圍。同時放開遊艇登記限制,通過非天津籍遊艇所有人與天津地區遊艇相關單位的事實關聯,破解了外省籍遊艇不能在天津進行遊艇登記的難題。
《辦法》還放鬆了短期入境遊艇檢驗和登記限制。並規定“對於在本市水域作短期停留的境外遊艇,持有國家海事管理機構認可的遊艇產品認證證書和標誌的,經海事管理機構備案,可免於船舶檢驗、登記”。對於港澳臺籍遊艇,採取更爲優惠的政策,只要遊艇當地手續齊全,免於船舶檢驗、登記的期限可以在原先6個月的基礎上再延期一次。
《辦法》延長了境外遊艇駕照免換證期限。規定“持有境外海事主管當局或其授權機構頒發的遊艇操作人員適任證書的境外居民,可允許在天津海事局管轄水域三個月內駕駛遊艇,無需換證。”
《辦法》在手續辦理程序方面也進行了優化。從國內其他口岸進入天津市的境外遊艇,可憑上一口岸查驗機關簽發的相關文件辦理進口岸手續。海事管理機構可依照國家有關部門規定辦理一次進、出口岸手續,遊艇未離開本市水域活動期間,進出港航行均免於辦理進出口岸查驗手續。(記者馬庚申郭熠通訊員馬豔玲張昕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