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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日晚上8點50分,北京大興區廡殿路524路科技路車站旁發生觸目驚心的一幕,一名年輕母親推着孩子經過時與一輛轎車內的兩名男子發生衝突,車內男子下車動手打了女子,並突然將童車裏的孩子舉過頭頂,重摔在地。(7月25日《京華時報》)據《北京晨報》消息,截至昨天17時,女童腦死亡。
2歲的孩子,根本還不清楚這個世界是怎麼樣的,可卻受到成人世界的惡毒摧殘。不知道那位“當街摔童”的男子當時是出於什麼樣的心理?難道不知道殺人要償命嗎?據瞭解,這位犯罪嫌疑人因盜竊罪被判刑,於今年刑滿釋放。本來,公交站旁不允許停車,自己有錯在先,即便是自己佔理,但和大人爭吵,也不能傷及到孩子。將一個兩歲大的孩子舉起來摔在地上,這是何等滅絕人性的事!
孩子是稚嫩的,是脆弱的,因此,需要大人的保護和愛護,孩子也是無辜的,不管什麼樣的傷害都不該降臨到他們身上,可很多時候,他們往往成爲一些兇殘者發泄的對象,在一些“滅門案件”中,一些孩子同樣不被放過。
任何孩子都有免受傷害的權利,可要真正保障這種權利,這需要法律之劍高揚,對於殘害孩子的兇殘行爲絕不輕饒,唯有嚴厲打擊犯罪行爲,纔會在最大程度上保護孩子;同時還需要監護人進一步提高警惕,提高對犯罪行爲的防範。孩子的母親就是因爲沒有想到犯罪嫌疑人會對孩子下毒手,纔會造成嚴重後果。
不管是“盜車殺嬰”,還是“當街摔童”,雖然發生的只是個案,但卻要引起我們的重視。保護孩子是成人的責任,如果成人世界出現更多的“黑手”伸向孩子,則是可恥的。要知道,在我們的生活中,對孩子的傷害方式太多了:孩子流浪在外;孩子受到犯罪分子的控制而去乞討;買賣孩子、拐騙孩子等等。或許當我們把孩子的苦難全部顯現出來,將會是十分可怕的“苦難”。
愛護每一個孩子,讓每一個孩子不要受到傷害,這是法律的責任,也是我們的共同責任。
王軍榮
(來源:北京晨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