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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一男子專門搶劫獨自從銀行取錢的老年婦女。日前,河西區檢察院以搶劫、搶奪罪對男子提起公訴。經審理,法院一審判決男子有期徒刑二十年。
丁某是外地來津人員,由於沒有經濟來源,便有了搶劫單身老年人的想法。2011年7月,丁某來到本市一家銀行。看到有單獨來取錢的老年婦女,丁某便假裝不經意走至其身邊,確定老人取錢金額較多後,便尾隨其至僻靜地方,以暴力手段進行搶劫或搶奪。隨後,丁某便立即潛逃回老家進行揮霍。當搶來的錢花完後,丁某又再次來到天津搶劫單獨取錢的老年婦女。至2012年8月被捕前,13個月的時間丁某共實施搶劫、搶奪犯罪9起,涉案錢款共計價值人民幣361000餘元。
案件移交到河西區檢察院後,經過檢察官做工作,丁某認識到行爲的違法性與危害性,在供述時如實交代了犯罪過程及相關細節。
日前,河西區檢察院對丁某的搶劫、搶奪案提起公訴。經審理,法院以搶劫罪判處被告人丁某有期徒刑十四年,罰金人民幣100000元,剝奪政治權利二年;以搶奪罪判處丁某有期徒刑十二年,罰金人民幣50000元,數罪併罰,決定執行有期徒刑二十年,罰金人民幣150000元,剝奪政治權利二年。(記者王姝雅通訊員張瑩隋立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