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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反腐敗鬥爭中,經常會聽到“少數人”的提法。這個提法沒錯,必須肯定大多數幹部是好的、幹部隊伍的主流是好的。但是,這並不意味着我們可以對“少數”掉以輕心,甚至認爲“少數”對全局無關緊要。
從總量上看,少數是相對同一個羣體中的其他多數而言的。但如果這個羣體的基數很大,比例很小的少數人也是個大問題。比如,中國共產黨黨員總數8500多萬人,1%的比例很低,可稱爲“少數”,但其絕對數就是85萬。一個高級領導幹部犯了錯誤,相對於全體黨員是絕對的少數,但對於高級領導幹部這個羣體而言,就必須十分警覺。況且,領導幹部地位越高,責任越大,影響也越大。
可見,在許多時候,“少數”不少。加強黨風廉政建設,與貪污腐敗作鬥爭,要堅定不移地“老虎”“蒼蠅”一起打,決不因少數甚至極少數,就放鬆警惕;對以身試法的,必須嚴懲不貸。
《人民日報》( 2013年07月28日01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