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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記者近日接到很多消費者投訴,表示他們在網站購買火車票時都要“被迫”買保險才能成功購票。記者調查發現,這種現象非常普遍。
據消費者反映,一些網站推出的火車票購票服務,將保險產品加入到了購票的總價當中,消費者如果要在這些網站購票,就要“被迫”選擇購買保險。根據消費者反映的情況,記者登錄了一家名爲“趕火車網”的網站,隨機搜索了北京南至上海虹橋的G101次列車,系統顯示出一等票價格爲933元。記者繼續輸入信息準備購票時發現,訂單總額變成了953元,其中包含了933元的票面價、20元的保險、5元的代購費以及減去的5元會員優惠額,其中還是多出了保險和代購費兩項附加費。值得注意的是,保險費用一項是以下拉菜單的方式顯示,其中包含了20元保額50萬、40元保額100萬、60元保額150萬、80元保額200萬和100元保額250萬五種選項,用戶必須選擇其一才能進入付款流程,如此一來,消費者就這樣“被保險”了。在攜程旅行網,也出現了類似的情況,其購票頁面上的交通意外險選項也只五個選項,消費者至少要選擇購買一份保險才能進入下一步的操作。在去哪兒網上,雖然搜索火車票票價與零售價一致,但進入買票流程後,鏈接到的票務公司網站也大都會自動將20元的保險列入總價中,且消費者無法取消保險的選項。
記者也嘗試了幾種官方購票方式,都不存在搭售保險、代購費等附加收費項目。(本報記者劉宇王紹芳)
“被消費”背後是監管缺位
一些網站“不買保險休想買票”、汽車經銷商“買車就得在我這上保險”……在市場競爭日趨激烈的今天,各種強制搭售往往以不同的面目出現,而作爲消費者只能被動地接受這一切。筆者以爲,應該儘快叫停商家的各種強制搭售行爲,還消費者以自主選擇權,不再“被消費”。
“被消費”,顧名思義就是無論消費者願意與否,都要被動接受商家的銷售行爲,不能自主選擇自己的消費方式。從買車、買房到買手機、裝寬帶……消費者的“被消費”往往滲透着商家的強制搭售理念。近日,個別網站“訂購火車票必須買保險”的行爲,更將“被消費”問題再一次推上了風口浪尖。消費者“被消費”體現的是商家的強勢與強制,毫無疑問侵害了消費者的正當權益,令原本就處於相對劣勢地位的多數消費者更加勢單力薄。筆者以爲,強制搭售行爲已成了一種普遍的市場“潛規則”,亟待改進和整治,這不僅需要消費者單方面呼籲,更關鍵的是職能部門要有所作爲。面對盛氣凌人的商家,消費者失去了自主選擇所需要商品或服務的權利,職能部門不能視而不見,規範商家行爲,引導誠信經營,加大對強制搭售行爲的檢查、懲罰力度,才能確保消費者無憂消費。
中消協就網購火車票強制搭售保險表示
強制搭售保險,違法!
針對目前有網站在代購代辦火車票時強制搭售交通意外保險,消費者不買保險就無法購票這一現象,昨天,中消協表示,無論線上、線下,經營者在銷售(含代售或者代購)火車票時強制搭售交通意外保險的行爲,都屬於損害消費者自主選擇權和公平交易權等合法權益的違法行爲,並涉嫌不正當競爭。
中消協認爲,乘火車買保險雖然對消費者有好處,但一定是消費者根據個人實際情況,自覺自願來購買,而不能是網站強行搭售。根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相關規定,在銷售火車票時強制搭售交通意外保險的行爲,涉嫌不正當競爭。《反不正當競爭法》也規定:經營者銷售商品,不得違背購買者的意願搭售商品或者附加其他不合理的條件。此外,鐵路運輸具有社會公共服務和緊缺資源屬性,鐵路運價關係消費者切身利益,任何超出國家規定範圍直接或變相強制多收取費用的行爲都應在依法查處之列。(記者王紹芳劉宇實習生付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