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袁振國不再擔任院長職務,已算是爲自己的違規之舉承擔了後果,但無需強調的是,當事人主動辭職不能與依法問責畫等號。
中國教育科學研究院院長袁振國“攜妻公款出國遊”事件,日前有了新進展。據媒體報道,教育部已接受袁振國主動辭職的申請,他將不再擔任中國教育科學研究院院長職務。中紀委駐教育部紀檢組人員通報稱,調查顯示,袁振國確實違反了公費出國(境)管理有關規定,教科院的出差財務報銷也存在不規範等問題。
“攜妻公款出國遊”事件曝出之後,輿論普遍呼籲,要在查清事實的基礎上對袁振國進行依法問責。現如今,袁振國違規使用公款的事實得到確認,問責尚無下文。雖然從最終效果來看,袁振國不再擔任院長職務,已算是爲自己的違規之舉承擔了一定後果,但無需強調的是,當事人主動辭職不能與依法問責畫等號。
若是袁振國以主動辭職逃避問責,既與現行法律相悖,又不符合法定的問責程序。袁振國攜妻出國的行爲,明顯屬於“違反財經紀律,浪費國家資產”,依照《公務員法》的規定,有關部門應依法追究其違紀責任,並予以處分。
袁振國辭職,不應是“攜妻公款出國遊”事件的終點。一方面,袁振國究竟有哪些行爲涉嫌違紀,究竟浪費了多少國家資產,他出差時超標住宿是否屬實,這些問題都應向公衆交代清楚。有關部門應依據調查結果,依法依規啓動問責程序。
“攜妻公款出國遊”事件,暴露了中國教育科學研究院在財務報銷方面的制度漏洞,這已是一個性質非常嚴重的問題。除了意外遭網絡曝光的袁振國,還有沒有人鑽過這個漏洞,也應調查。
違紀違規行爲遭曝光,不能“一辭了之”。從輿論反饋來看,很多人擔心袁振國是在以辭職逃避問責。有關部門如果對這種擔心置若罔聞,很可能會讓袁振國真的“金蟬脫殼”,最終消解了部門的公信力,得不償失。
本報特約評論員湯嘉琛
(來源:京華時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