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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地近日出現極端高溫天氣,上海刷新140年紀錄,杭州刷新60年紀錄。7月30日,中國氣象局啓動重大氣象災害(高溫)且級應急響應,這也是高溫應急響應的最高級別。
一個人覺得熱,那可能是體質問題;整座城市的人都覺得熱,那是天氣問題;如果連續高溫,嚴重影響人們正常生產生活,那就應判斷爲災害天氣。連日來,上海、杭州等地的高溫天氣,已經構成自然災害。面對自然災害,就必須採取相關預防和抵禦措施,而不能僅僅停留在發佈高溫預警、加強防暑降溫等方面。
高溫成災,政府要做的事情很多。簡單講,既要盡最大力量保障公衆生活安全,也要採取必要措施,確保社會正常運作、安全生產,減少災害損失。前者是擺在首位的基本要求,後者在必要時要爲前者讓路。當然,二者都屬於加強政府公共服務的範疇,是政府應盡的職責。當前,在遭受高溫肆虐的地方,政府部門應及時轉變理念,像發生颱風、水災、地震等自然災害那樣來應對這場持續高溫天氣。
在公衆生活方面,除了及時發佈高溫預警,政府部門應全力保障居民用水用電,不能因停水停電而讓市民遭受高溫之苦。再者,要開闢和啓動相關納涼場所,倡議要求安裝空調的公共場所、經營場所積極主動向公衆開放,杜絕高溫炎熱死亡事件發生。第三,要特別關注弱勢人羣,採取措施幫助獨居老人、殘疾人和流浪乞討人員平安度過高溫季節。
在確保社會正常運作與安全生產方面,一是要加強建築業、環衛等室外勞動保護,該停工的氣溫條件和時間段要堅決要求停工,高溫補助要發放到位;二是要加強公共交通、醫療衛生、消防治安等方面的公共服務管理,避免發生公共安全事故;三是合理安排企業生產,儘量減少企業損失。
這些工作,有些高溫城市可能都在做,但要提高到抵禦自然災害的高度,形成相關預案和嚴格措施,加強落實。應當認識到:當高溫酷熱成爲自然災害,水、電等公共產品因沒有可替代性,應被視爲一種抗熱救災必需物資。在持續高溫天氣下,居民用水、用電量勢必大幅上升,應嘗試和探索在這方面擬定相關補貼標準,或對特殊弱勢人羣加以照顧,或實施一定減免措施。總之,水、電等相關企業不能像沒事一樣“旱熱保收”,這難免會被公衆看作是在大發“國難財”。
高溫災害來勢洶洶,對公衆造成的傷害不可低估。如何應對高溫自然災害,同樣考驗着各地政府部門的公共服務水平,以及緩解民生問題的能力。相關報道見今天A06、A07版
在遭受高溫肆虐的地方,政府部門應及時轉變理念,像發生颱風、水災、地震等自然災害那樣來應對這場持續高溫天氣。
本報特約評論員魏英傑
(來源:京華時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