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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社北京8月2日電(記者陳康亮)中國保監會2日表示,經國務院批准,啓動普通型人身保險費率政策改革,放開普通型人身保險產品預定利率管制,不再執行2.5%的上限限制,新的費率政策將從8月5日起正式實施。
所謂普通型人身保險,是指保單簽發時保險費和保單利益確定的人身保險。對於分紅型、萬能型等帶有投資性質的人身保險的預定利率則維持2.5%的上限。
自1999年起,爲解決保險企業濫發高收益產品而帶來的利差損問題,中國人身險產品的預定利率一直被限定不得超過2.5%。該利率低於一年期銀行定期存款,更比理財產品收益率低得多,近年來逐漸成爲影響保險產品尤其是人身險產品競爭力的主因。爲此,保監會一直醞釀啓動壽險市場費率市場化改革。
據保監會人身保險監管部副主任袁序成介紹,此次費率政策改革的基本思路是放開前端、管住後端,即前端的產品預定利率由保險公司根據市場供求關係自主確定;但後端的準備金評估利率由監管部門根據“一籃子資產”的收益率和長期國債到期收益率等因素綜合確定,通過後端調控前端的合理定價。
所謂準備金評估利率,是計算保險公司法定責任準備金的依據,評估利率越高算出的責任準備金越低,是管控險企風險的重要工具。當險企採用的預定利率高於評估利率時,則險企收取的費率將難以滿足法定責任準備金提取的相關標準,由此形成的財務缺口,需要險企用自有資本承擔,銷售越多、財務壓力越大,甚至可能“踩上”償付能力充足率不足等監管紅線。
袁序成表示,此次改革將明確評估利率標準,強化準備金和償付能力監管約束,防範經營風險。改革後新簽發的普通型人身保險保單,法定責任準備金評估利率不得高於保單預定利率和3.5%的小者;並根據預定利率是否高於規定的評估利率上限,分別對產品採取審批、備案方式進行管理。
袁序成強調,爲保障改革順利實施,保監會同時出臺了與之配套的監管政策,包括適當降低長期人身保險業務中風險保額相關的最低資本要求,鼓勵和支持發展風險保障業務。預計將釋放壽險行業資本佔用約200億元人民幣,釋放的資本可支持發展新業務4000億元人民幣等。
袁序成指出,此次改革是繼國內保險公司股份制改造和上市之後又一次具有里程碑意義的改革,標誌着中國人身保險業第一次初步建立了符合社會主義市場經濟規律的費率形成機制,亦使中國人身保險公司的經營管理及市場監管與國際接軌邁出堅實的一大步。(完)
(來源:中國新聞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