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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媒曝‘福大老師非禮女地勤’”後續
一當事教師迴應:認罪是無奈
他稱,沒碰對方身體,不認罪的話要在香港等開庭,時間耗不起,錢也花不起;香港航空給本報發來獨家迴應稱,4名乘客碰撞地勤人員
“我確認沒有觸碰到地勤人員的工作牌,也沒有觸碰她們的身體。”昨日下午,就港媒報道“福大教師非禮女地勤”一事,當事人之一、福州大學管理學院的蘇思文老師,首次面對媒體做出正面迴應。而事件當事方香港航空公司,也向本報發來獨家官方迴應,稱4名乘客情緒激動,“碰撞”了該公司2名地勤職員,公司隨即報警求助。
當事人:香港法院不讓辯警方不讓看監控
“她們態度很不好。”蘇思文說,自己跟地勤人員溝通時很生氣,講話聲音也比較大,但整個過程他始終與地勤人員保持一兩米的距離,沒有觸碰她們的工作牌和身體,“一直到了警察局,我才知道自己被指認損壞工作牌”。
他表示,後來有乘客要求投訴地勤人員,並試圖翻看其工作牌,雙方發生爭執,爭執處距離他有三五米遠。
既然如此,蘇思文爲何同意跟警察到警察局,又爲何在法庭上認罪罰款呢?他說,他覺得自己沒有不當行爲,所以也不怕配合警方調查。而且,警察都說廣東話,聽不懂。
7月27日下午,在做完筆錄口供並繳納1萬元港幣的保釋金後,蘇思文等人獲准離開警察局。他從香港公益律師處瞭解到,7月29日在荃灣法院聆訊時,並沒有辯解程序,他只有兩種選擇:一是認罪,由於罪名較輕,基本上不會被拘禁,只需罰款;二是不認罪,那就得等待法院審理,通常要等一到兩個月,等待期間不得離開香港。
蘇思文說,他在香港人生地不熟,也不瞭解香港法律,如果留下來打官司,不但要留港一兩個月,而且需要很大一筆費用,他難以承擔,“當時只想趕快回來,無奈之下只能選擇認罪罰款”。
他最終承認刑毀罪,繳納了2500元港幣罰款,賠償100元港幣。蘇思文表示,他不清楚機場監控是否拍到現場畫面,在警察局時,他曾提出想看監控畫面,但警方稱他無權查看。
被控非禮的教師正找律師打官司
據瞭解,事件的另一名當事人陳新,因被控非禮罪且不認罪,被禁止離開香港,案件將於8月14日開審。在繳納1萬元港幣的保釋金後,他已被保釋,目前正在找律師打官司。他的妻子目前也在香港。
蘇思文介紹,根據香港公益律師的說法,陳新如果在聆訊時認罪,被拘禁和罰款的可能性各爲50%。
針對這一事件,福州大學管理學院方面昨日表示,此次出遊是幾名教師自發組織的個人行爲,不過,如果當事教師有需要,學院方面會提供必要的協助。此外,學院也將把事件情況瞭解清楚,寫成報告交給學校,並彙報到教育主管部門。
另據瞭解,福大教師等人一行,是報名參加康輝旅行社的旅行團,赴印尼旅遊,回程經香港轉機回榕時,與地勤人員發生爭執。記者從多個渠道瞭解到,發生爭執時,旅行團的唐姓領隊正在幫助另外一部分不願意留宿酒店的乘客爭取改簽,不在爭執現場。
香港航空:事件交警方處理公司不再做評論
昨日,香港航空公司企業傳訊部向本報發來迴應表示,HX173航班原定於7月26日晚10時由香港前往福州,因天氣原因致前序航機無法按時返港,航班須延至27日9時起飛。該公司於當晚已安排受影響客人入住酒店,當中有4名客人情緒激動,即福州大學教師等一行,碰撞2名地勤職員,該公司隨即報警求助。後續相關事宜已交由警方處理,該公司對此不便再做評論。 (海峽都市報記者李薇楊陽黃啓鵬)
(來源:東南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