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上海新社會階層代表人士奉賢實踐鍛鍊基地於近日掛牌,首批三名新階層人士被安排到政府部門掛職,擔任副處級以上職務,如上海四維樂馬律師事務所主任厲某,被正式任命爲奉賢區司法局副局長,爲期一年,掛職期間,每週應到職至少三天。
這是上海市從2008年起首度建立“黨外人士掛職鍛鍊基地”以來,直接針對特定社會階層出臺的一項政策,比單純以“黨外人士”劃分更顯得科學性。新社會階層,指的是改革開放以來在非公領域崛起的經濟人士和自由擇業的具有社會影響力的知識分子,他們在社會學觀察上形成了一個“階層”,不同於傳統階層人士,他們創新力強、更能適應變革的社會,有着豐富的專業知識,具備相當高的專業精神,並且經過自己的努力,積累了相當高水平的財富。據報道,上海至少有500萬新階層人士。
在我國目前社會制度的框架下,公民參政與議政的渠道,較之於從政渠道要多,傳統階層從政的渠道,又較之於新階層要多。全國各地均有報道新階層代表人士被吸收爲政協委員或選舉爲各級人大代表,這是參政議政之主流渠道,除此之外,經本人努力,通過各種方式也能實現參政與議政之期許,如積極參與公共議程,通過媒體等公共通道功能,發表自己的專見,影響政府議程,從而起到參政議政的效用。
所以,相對來說,對新階層人士而言,參政議政並不是問題,更多的問題在於如何讓新階層人士獲得平等或比現狀更多的從政機會。
上海目前所作的努力,是在《公務員法》框架下,巧妙繞過公務員法中的硬性規定,以“掛職”規避了“凡進必考”這一門檻,但以“掛職”之身份的“從政”,是否算真正的“從政”,依然是個問題,又加上有一定的年限,在這麼短期的工作時間,會有多少程度上實現個人抱負式的從政理想,也仍然是個問題。比較客觀地說,這樣“掛職”從政,只算是半個從政。因爲掛職期間不必考慮“利益避讓”等利益衝突問題,也出現了律師事務所主任同時又是監管者即司法局副局長這樣的衝突問題。這些因素的存在,使目前這樣的“掛職從政”依然成了政府的形象工程。
我們討論新階層的從政渠道拓展問題,是與當前階層固化、利益格局固化等問題連接在一起的,新階層的實質從政,有利於打破這個“固化”枷鎖,活躍社會,激發全社會創新熱情,調和社會各類矛盾,真正起到傳統社會裏的“鮎魚效應”。也就是說,新階層從政渠道不僅應明確,從政也應是名符其實。
所以,即便上海的率先之舉值得稱道,但仍不是真正解決新階層從政需求的長效做法。新階層在社會中影響力日增,社會需要新階層發揮更多領袖型作用。依筆者之見,在不牴觸《公務員法》之情況下,以聘任制的方式讓有志於從政的新階層人士實現從政理想,任期可以適當放長,而不是以掛職這樣的以“鍛鍊”爲主旨的非責任式任職,一旦任職,就應遵從“利益衝突”原則,甚至放棄原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