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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夫妻二人都已過而立之年,本來有着十多年的感情,因婚後妻子沉迷網絡遊戲,小兩口產生矛盾。丈夫離家後起訴離婚,因未有充分證據證明夫妻感情確已破裂,一審判決,駁回原告訴請。
男子劉某與女子趙某於2001年經人介紹相識相戀,2004年登記結婚,婚後無子女。小兩口感情一直不錯,妻子趙某結婚後沉迷網絡遊戲,夫妻二人因瑣事糾紛產生矛盾。今年春節過後,丈夫劉某發現趙某很少上班,雙方發生爭執,劉某離家在外居住,與妻子趙某分居,後起訴至紅橋區法院要求離婚。
庭審中,原告劉某訴稱,被告自2005年沉迷網遊,揮霍家中積蓄,致使家中無任何存款。後來又將房屋抵押借款30萬元,全部用於購買網絡裝備。被告行爲嚴重傷害了夫妻感情,原被告已不能繼續生活在一起,請求法院判決離婚,夫妻財產依法分割。
被告趙某辯稱,與原告多年夫妻感情很好,剛開始兩口子一起玩網遊,後來因雙方工作時間不同,見面少,被告才繼續玩。2009年時抵押房屋借款是打算投資股票的,後來部分借款用於日常生活花銷,被告已不玩網遊,而且患有抑鬱症,長期失眠,現在正在治療過程中,不同意離婚。
法院經審理認爲,原被告相識多年後登記結婚,共同生活已經9年,婚姻基礎牢固。因被告沉迷網絡遊戲,影響夫妻感情,被告應徹底戒除網癮、認真工作,現被告因病正在治療期間,希望原告能夠珍惜多年的夫妻感情,照顧好被告,與被告共建和睦家庭。原告未提交充分證據證明與被告夫妻感情確已破裂,對原告離婚請求,法院不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