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7月29日,甘肅省人民政府印發《甘肅省人民政府關於在全省開展第一次全國地理國情普查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部署第一次地理國情普查工作。
《通知》確定普查的目的和意義、對象和內容、時間安排、組織和實施、經費保障、工作要求等內容。此次普查的標準時間點爲2015年6月30日,普查經費由中央財政和地方財政分別承擔。爲加強對本次地理國情普查工作的領導,成立了“甘肅省第一次地理國情普查領導小組”,由23個政府部門組成,甘肅省委常委、常務副省長劉永富任組長,普查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省測繪地理信息局。
《通知》指出,這次地理國情普查的目的是查清全省自然和人文地理要素的現狀和空間分佈情況,爲開展常態化地理國情監測奠定基礎,滿足經濟社會發展和生態文明建設的需要,提高地理國情信息對政府、企業和公衆的服務能力。
《通知》要求,普查工作要按照“全省統一領導、部門分工協作、各方共同參與”的原則組織實施,各地各有關部門要積極參與,確保普查工作順利進行。普查領導小組各成員單位要按照各自職能,各負其責、通力協作、密切配合,共同做好普查工作;各市州政府要按照國務院和省政府的統一部署,配合做好本地區的普查工作,及時解決普查過程中遇到的各類困難和問題,確保普查工作順利進行。領導小組辦公室要抓緊制定甘肅省地理國情普查實施方案,充分整合已有資源,組織專業隊伍,開展全省地理國情普查工作,做好普查成果的檢查驗收和彙總上報。
《通知》強調,普查工作要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測繪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保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統計法》、《基礎測繪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測繪成果管理條例》的規定開展普查工作,按時報送普查數據,確保基礎數據完整、真實、可靠;要按照時間節點,按時完成;要牢固樹立質量第一的觀念,加強普查隊伍建設,建立普查工作崗位責任制度、質量控制及檢查驗收制度,紮實做好全過程質量控制工作,確保普查成果質量;要充分利用報刊、廣播、電視和互聯網等媒體,廣泛深入宣傳地理國情普查工作的重要意義和要求,宣傳普查工作的重大進展和重要成果,宣傳普查工作中涌現出來的先進集體和先進個人,爲開展普查工作創造良好的輿論環境。(劉曉欣頡繼珍2013.8.5)
(來源:國家測繪地理信息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