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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河西區檢察院日前對一盜竊名酒的犯罪團伙提起訴訟。經法院公開開庭審理後,分別判處該團伙成員十年至十一年不等刑期。
2012年6月一天凌晨,錢某、趙某夥同李某、王某駕車行至本市一家商貿有限公司的倉庫。翻牆進入倉庫院內後,四人用事先準備好的液壓鉗將倉庫大門門鎖剪斷,潛入倉庫實施盜竊。隨後,四人將偷來的贓物瓜分。經查證,四人共竊得名酒130箱,價值13萬餘元。
案件移交到河西區檢察院後,檢察官發現四人認罪態度較好,但對盜竊數額存在疑義。鑑於此,檢察官除認真審查全部案卷外,還積極配合公安機關調查取證,獲得了大量證據材料。
日前,河西區檢察院以犯有盜竊罪起訴四人,四人當庭認罪。法院經審理以犯盜竊罪判處錢某有期徒刑十年六個月,罰金3萬元;以趙某犯盜竊罪,判處有期徒刑十一年,罰金3萬元;以李某犯盜竊罪判處有期徒刑十年,罰金3萬元;以王某犯盜竊罪判處有期徒刑十年,罰金3萬元。(記者王姝雅 通訊員張瑩 高卓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