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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網蘭州8月9日電(崔琳)蘭州市紀委常務副書記、市監察局局長李勇紅9日通報稱,自中央“八項規定”、甘肅省委“雙十條規定”和蘭州市委“十四項規定”下發以來,1-6月份,蘭州市級“三公”經費同比減少1416萬元,節支率達25.33%。
當日上午,蘭州市委對外宣傳辦公室在蘭州召開新聞發佈會,通報2013年以來該市效能風暴行動開展情況,貫徹落實中央、省市委改進作風各項規定監督檢查情況和紀檢監察機關查辦案件情況。
李勇紅介紹,4月,蘭州市紀委會同有關部門組成5個督查組,對8個縣區、55個鄉鎮街道貫徹落實“零接待”規定情況進行專項檢查;5月,組成9個暗訪督查組,對全市94個單位工作作風和效能、人員在崗、工作狀態等情況進行暗訪督查;6月底至7月初,對8個縣區、蘭州新區、高新區、經濟區、法檢兩院以及37個市委和市直部門、15個鄉鎮(街道)和社區、近40個市直二級部門作風改進各項規定情況進行集中督查。
期間,督查組對檢查中發現的個別鄉鎮財務管理混亂、記賬不規範的問題,督促縣區紀委和主管部門進行了跟蹤整改;對工作作風和效能存在問題的12家單位進行了通報。此外,督查組還派暗訪組深入到賓館、酒店、娛樂會所、農家樂等場所及周邊進行暗訪,發現問題及時記錄,調查覈實後,嚴肅處理。
李勇紅表示,自中央“八項規定”、省委“雙十條規定”和市委“十四項規定”下發以來,蘭州市共問責84人,其中免職6人,行政記過3人,行政警告6人,停職檢查2人,調離現工作崗位4人。
李勇紅舉例稱,城關區紀委對區政務大廳因管理不嚴導致工作作風問題被媒體曝光,督查嚴肅查處該事件,對政務大廳的3名領導給予免職處理;對市農委對反映的下屬單位負責人張某借職務調整之機公款吃喝的問題進行調查處理,責成張某支付全部用餐費用,在本單位職工大會做出深刻檢查,並對所有參加人員給予誡勉談話。
李勇紅表示,蘭州市反腐倡廉建設工作開展至今,該地各級黨政機關和領導幹部的作風明顯改變:各級班子成員月工作批示件平均在20件以上,工作安排部署平均在4次以上,深入基層聯繫羣衆平均在15次以上,領導幹部下基層全部在鄉鎮(街道)食堂和農戶家中就餐並按規定交費。
同時,各類會議文件明顯減少,會場佈置簡化,會議節奏加快,會期大幅壓縮,會議費用大幅減少。據統計,1-6月份,全市會議同比下降了50%,會議費用同比減少了947萬元,節支率達31.74%。各類文件嚴格按照規定控制字數篇幅,各類信息簡報全面整合,市直部門以及下屬二級部門的信息簡報基本都整合成1份,部分單位開通了OA辦公系統,積極推行電子政務和網上辦公。
此外,1-6月份,蘭州市級“三公”經費同比減少1416萬元,節支率達25.33%。其中,公務接待費用同比減少1084萬元,節支率達60.35%;公車購置和車輛運行費同比減少227萬元,節支率爲6.38%;公務出國(境)費用同比減少105萬元,節支率爲44%。(完)
(來源:中國新聞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