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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是我國器官移植史上無償爲陌生人捐肝的第一人。“如果失敗了,我想捐出我所有有用的器官……”這是她手術前寫下的遺書。
她在四川廣元市郊區建起了第一家老幼托管中心。“三年內,讓全市所有農村留守老人和孩子都有一個溫馨安樂的家園。”這是她捐肝後的第一個夢想。
她叫羅瑋,做這些事情的時候,剛19歲。
2005年,正在成都打工的羅瑋從媒體上得知,成都市蒲江縣壽安鎮建華村青年婦女廖紅霞因患肝壞死急需換肝,她當即決定,捐肝救命。
羅瑋向工廠請了假,瞞着家人,獨自來到廖紅霞所在的醫院報名捐肝、做檢查。得知自己的各項指標都與廖紅霞相匹配後,她主動在醫院住下來,一邊接受進一步檢查,一邊陪伴廖紅霞。爲了不“露餡”,她每星期都給父母打電話報平安。
麻煩還是來了。按醫院規定,捐肝的手術必須經過親屬簽字後才能做。羅瑋不想驚動父母,便向在廣元打工的哥哥求助。哥哥聽後大吃一驚:“妹妹,你等着!我來替你捐肝。”
大事臨頭,哥哥把這件事告訴了父母。母親羅錦蓮連夜租來一輛麪包車,連哄帶騙地把羅瑋帶回廣元,“軟禁”了起來。
具有戲劇性的是,有人找上門來願意出價40萬元,原來是羅瑋打工時的一個老闆,也因肝病急需有人捐肝。羅瑋問家人,是以40萬元出賣女兒的肝臟,還是讓女兒無償捐肝。父親最後開了口:“尊重女兒自己的決定!”母親也鬆了口,順從女兒的決定。
捐肝手術如期進行,並取得圓滿成功。消息傳開,各種捐款紛至沓來。羅瑋告訴父母:“辦一個老幼托管中心,接收農村打工家庭沒人照顧的老人和兒童,讓在外打工的人能安心工作。”
花光了捐款,她又動員家人拿出了自家房屋拆遷的8萬餘元補償款,父母也不再打工,全身心投入到了託管中心的建設中。2006年10月19日,“羅瑋留守老幼托管中心”正式開業,當天即有7名學生和兩位老人入住,15名工作人員正式投入工作,一大批志願者加入了她的愛心隊伍。幾年間,託管中心爲數十位留守老人和近百名留守兒童提供了一個溫暖的港灣。
如今,已爲人母的羅瑋激情依舊,她說:“人生的意義在於做有價值的事。只要大家都用一點點愛心去幫助身邊的人,一個傳一個,我們的社會就會更加美好。”(本報記者周洪雙)
(來源:光明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