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老師在家“開小竈”或者在外面“賺外快”,今後將面臨處分甚至解聘!近日,廣東省教育廳下發了《關於2013年廣東省規範教育收費治理教育亂收費工作的實施意見》(下簡稱《意見》),要求各地對本行政區域內各級各類教育收費政策進行全面清理和規範,對於與現行國家和省教育收費政策不一致的,及時修改完善或廢止,堅決糾正越權設立教育收費項目、違規制定收費標準的行爲。
課堂上不教授規定課程,專門留到輔導班上補習;公辦教師在培訓機構中兼職賺“外快”;以家長委員會、班委會等形式變相組織補課及收費……這些現象讓學生、家長詬病已久。《意見》特別指出,將對這些違規行爲進行整頓。
辦法是:對於違反規定的學校,將撤銷其已獲得的國家級示範性普通高中、等級(省、市、縣)學校、規範化學校等稱號,並對相關責任人進行嚴肅處理。在職老師從事有償補課的,建議有關部門在教師年度考覈中給予不合格等次;在課堂上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學任務,“課堂內容課外補”,向所教學生收取補課費的,要依據《教師法》給予行政處分或解聘。
《意見》指出,秋季開學時,各地要按照程序在《廣東省中小學教輔材料推薦公告目錄》中選用教輔材料,不得突破範圍。學生購買教輔材料必須堅持自願原則,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強制或變相強制購買,若學生自願購買並申請學校代購本地區推薦的教輔材料,學校可以統一代購,做好服務,不得從中牟利。
《意見》指出,8月底前,各地要將清理後所保留的收費項目、收費標準及舉報電話通過當地政府網站及新聞媒體及時向社會公佈,接受社會和羣衆的監督。
(來源:羊城晚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