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浙江省奉化市人民法院9日審理一起交通肇事案,民警陳某酒後駕車並逆向行駛,致2人死亡,法院以交通肇事罪判其有期徒刑5年。
現年47歲的陳某原系奉化市公安局指揮中心民警。今年2月12日18時左右,陳某開車回奉化城區。爲了圖方便,陳某選擇了在快速車道上由南往北逆向行駛,與相對方正常行駛的一輛轎車相撞。對方車輛被撞後車頭被擠壓至變形,車上一對父子經搶救無效死亡。事故也導致陳某腿部重傷。
陳某表示,事故當晚他並未喝酒,但那天中午喝了一小杯黃酒。根據寧波市公安司法鑑定中心的鑑定報告,陳某血液酒精含量爲58.1mg/100ml,屬酒後駕駛機動車。隨後,公安交警部門作出認定,陳某飲酒後駕駛未按規定定期檢驗的小型轎車,並且未系安全帶,在肇事路段逆向行駛,應承擔該事故全部責任。
事故發生後,陳某賠償了被害人家屬死亡賠償金共計180萬元。目前,陳某已被開除公職和黨籍。
法院審理認爲,被告人陳某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因而發生致兩人死亡的重大道路交通事故,並有其他特別惡劣情節,其行爲已構成交通肇事罪,遂依法判其有期徒刑5年。(記者鄭黎)
(來源:新華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