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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5日,普定縣新任命的18名副科級領導幹部集體站在布依銅鼓十二調前“金盆洗手”,敲響銅鼓,齊念新編的《布衣銅鼓勤廉十二調》。據悉,這是普定縣組織部和紀委對新上任的幹部進行的一次創新的廉政警示教育。(8月9日《貴州都市報》)
警示教育不是新事物,要說“新”,或許認爲“金盆洗手”這個形式有“新意”?可在我看來實在是“驢脣不對馬嘴”:“金盆洗手”一詞,本意是說從此改邪歸正,或是放棄之前從事的某些不大“正道”的職業,要麼怎會有“洗手”之說?新提拔的幹部上任前要“金盆洗手”,難道他們的“手”此前都不乾淨?
這種創新方式,我認爲作秀的意義遠大於實際意義。限制權力、創造條件讓社會有效監督、權力運行透明、行政事務陽光化等等,明顯更有效果。而現在的問題卻是,實際意義上的努力很少見,對形式上的東西卻趨之若鶩;而事實卻一再戳穿一些所謂“廉政誓言”之類的虛僞。
最近落馬的原重慶北碚區委書記雷政富、上海高院副庭長趙明華,都有“反腐語錄”和“做人準則”:“要牢固樹立正確的權力觀、地位觀和利益觀,從政先修德,做官先做人,律人先律己,時時處處自重自省、自警自勵,慎行慎獨、慎始慎終,認真算好利益賬、法紀賬、良心賬,自覺築牢拒腐防變的道德防線”、“要對得起工資,對得起職責,這是最底線的,最起碼的”……現在看,這些“誓言”不過就是忽悠。
實際上,幹部入黨時都是宣過誓的,無需再搞更多的“誓言”,誓言的價值不在於多,而在於宣誓者的信仰與信念。至於說形式,金盆洗手還是塑料盆裏洗手,我認爲都與其“洗手”的心誠與否扯不上什麼關係。廉政教育“創新”,如果是越獵奇甚至玩花樣就越有“新意”,令人懷疑所謂“新意”就是做給人看的,否則何需敲什麼布依銅鼓?□馬滌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