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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大型商場內人口密集,這樣的地方嚴禁吸菸。可在塘沽洋貨市場附近的多家商廈內,攤主隨意吸菸成了“常態”。雖然多家商廈都有“吸菸罰款”的規定,但在這裏卻成了一紙“空規”。連日來,記者對洋貨市場相鄰的盛洋商廈和隆洋市場進行了暗訪,吸菸攤主說出了實情。
讀者報料 市場內“吸菸罰款”攤主吸菸無人管
“聽到外地朋友的質問,我都覺得臉上火辣辣的。”上週,市民劉先生向本報小崔暗訪工作室講述了自己的遭遇。劉先生說,他帶着幾名外地來津的朋友,週末一起到塘沽洋貨市場去購物。來到洋貨市場對面的盛洋商廈內,在挑選商品的過程中,他們看到多名攤主就在商場內的攤位裏吸菸。當時外地朋友就表示,在他們當地像這樣人口密集的商場和批發市場內是嚴格禁菸的。如果隨意吸菸,不僅要受到罰款,還會被拘留。怎麼在天津的商場內,就沒人管呢?擔心隨意吸菸會引發火災,幾名朋友只是粗略逛了一會兒就急忙走出了商場,接下來,他帶着朋友來到斜對面的隆洋市場裏。一走進市場,劉先生就看到了標明“吸菸罰款200元”的條幅,可沒走兩步,就又看到了有攤主在市場內吸菸。
記者暗訪 吸菸肆無忌憚攤主毫無顧忌
按照讀者提供的信息,記者首先來到了塘沽盛洋商廈。由於是週一,所以商場內的顧客並不是很多。不時看到相鄰店鋪的攤主站在店門口閒聊。在一樓的一家店鋪內,一名身穿藍色T恤的店主,正坐在電腦前激戰,而手中正點燃着一支香菸。右手按了幾下鼠標,左手就習慣性地將香菸遞進嘴裏猛吸幾口。見有顧客上門,店主才只是說了聲:“喜歡嘛就看看,都便宜啦!”接下來,便繼續一邊吸菸一邊玩着電腦。
順着電梯登上二樓,在公用大廳裏,兩名手中都夾着香菸的男攤主在聊天,而在不遠處的兩間服裝店內卻看不到人。果然當記者剛剛走進其中一家店,原先站在大廳內的一名男攤主就急忙跟了進來,而此時他的手中還夾着點燃的香菸。詢問了幾雙休閒鞋的價格後,記者試探地問道:“在這抽菸沒事嗎?”操着東北口音的男攤主說道:“沒事,平時根本就沒人管。每家攤位都是一個人,要是非得讓出去抽菸,貨丟了算誰的?”
在該商廈一樓一家鞋類專賣店裏,攤主也是百無聊賴地吸着煙。掏出一支香菸,記者以“借火”爲由和這名攤主攀談起來。詢問能否在這裏吸菸,掏出打火機的攤主說道:“沒事,沒人管。這生意不是很好,要是再管得這麼嚴,誰還來呀!”
走出盛洋商廈,記者來到了斜對面的隆洋市場。剛剛走進市場大門,迎面就看到懸掛着的巨型紅色條幅。上面標明的內容顯示,在該市場內吸菸會受到200元的罰款。可令人啼笑皆非的是,就在條幅下不足5米的地方,一名男攤主正在噴雲吐霧。走到近前,佯裝觀看櫃檯內的手珠,記者問道:“在這抽菸不罰錢嗎?”操着東北口音的攤主聽後說道:“那都是管你們的。你們要是在這裏抽菸,鐵定得罰你們錢。我們都是這兒的長攤,大家都認識,誰好意思真罰呀!平時管理員看見了,最多就是說說別抽了。咱也給他們面子,當面就掐了唄。等過去就沒事了。”
相關部門 人員密集場所嚴格禁菸
記者從衛生部門得知,《天津市控制吸菸條例》對於包括學校、醫療機構、社會福利機構、圖書館、公共交通工具、商場等13類場所的室內區域是全面禁菸的。在禁止吸菸場所或區域吸菸且不聽勸阻者,可以處50至200元的罰款。
如果是簡單的罰款不能引起重視的話,公安消防部門表示,爲了確保天津市人員密集場所的消防安全,堅決遏制火災事故發,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等法律法規,市公安局發佈了關於進一步加強人員密集場所消防安全工作的通告,其中第四條中明確規定:人員密集場所內嚴禁違反規定使用明火作業或者在具有火災、爆炸危險的場所吸菸、使用明火,違反本規定的,依照《消防法》第六十三條規定,處以警告或者500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處以5日以下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