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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臺灣“中央社”報道,臺灣前“消防署長”黃季敏涉貪獲保釋,14日下午戴著口罩和黑帽步出臺北看守所,面對大批媒體詢問不發一語,搭乘名貴轎車揚長而去。
黃季敏涉貪遭收押禁見近1年,臺北地院13日裁定黃季敏以500萬元(新臺幣,下同)現金保釋,但要求黃妻簽下2500萬元同意書,確保黃季敏會按時出庭。
黃季敏在14日下午約2時7分時身穿藍色襯衫、戴著口罩和黑色帽子步出臺北看守所,他先到警衛室確認身份後,隨即在友人的護送下步出大門。
大批媒體隨即蜂擁而上,黃季敏面對媒體詢問“重獲自由的感覺?”、“籌錢是否花了很多時間?”、“可以保證不會逃亡嗎?”等問題都低頭不願發表意見,一旁的友人見狀立刻上前護駕,直說“等一下嘛,人家(黃季敏)要上車,你們在乾嘛”。
黃季敏從人縫中擠出些許空間,開啟車門後狼狽上車,媒體仍繼續追問,但他猛力關車門還一度卡到電視臺麥克風,最後順利搭乘銀色名貴休旅車揚長而去。
臺北地檢署偵辦黃季敏等人涉嫌辦理“消防署”從2002到2006年度采購防災救難器材收受賄賂案,認定黃季敏收受1924萬元,去年底依貪污等罪嫌將他起訴,並求處無期徒刑。
根據此前的報道,臺灣檢方在偵辦黃案時痛批,黃季敏明知“消防署”采購經費為民眾防災救難用,是民眾救命所需,竟利用職權中飽私囊,嚴重敗壞官箴,惡性重大,行徑有如“現代版和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