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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近日,天津河北區檢察院依法審結一起涉案侵權圖書數量大,銷售範圍廣的非法印刷發行圖書案件。由於該案涉案書籍數量巨大,且已向全國多地銷售侵權圖書,河北區人民法院已於日前對案件進行公開審理,並作出一審判決。涉案二被告人以侵犯著作權罪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六年和有期徒刑三年、緩刑三年,判處罰金15萬元和1萬元。並禁止被告人在緩刑考驗期內從事圖書經營活動。涉案侵權盜版圖書和非法出版物全部沒收。一審宣判後,二被告人均未提出上訴。
據瞭解,該案涉案人員從最初的發行、銷售行爲,演變爲更加惡劣的自行委託印刷並銷售的“一條龍”侵犯著作權的行爲。從2010年至2012年11月,44歲的天津人馮某某,爲了攫取高額利潤,夥同其妹夫樑某向全國各地銷售盜版圖書共計123730冊,其中,非法出版物和侵權盜版書總量達到了91030冊。該院公安機關將此案移送審查起訴後,該院立即成立專案組對案件進行審查。經過補充偵查,案件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 4月12日,該院以馮某某、樑某犯侵犯著作權罪向河北區人民法院提起公訴。4月25日,河北區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了案件。同時,爲了擴大案件的警示教育意義,天津電視臺對案件庭審過程進行了全程實錄,並於2013年7月28日、29日,在天津電視臺科教頻道對案件庭審進行了播放,起到了非常好的宣傳和教育作用。
對該案的依法懲處,切斷了我國多地的侵權盜版圖書的供應源頭,淨化了圖書出版發行市場,對於從事圖書非法出版發行的犯罪分子起到了有力地震懾作用。(通訊員張寧葉永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