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全世界沒有一個國家像我們這樣有這麼多晚會。”在今年全國兩會期間,部分代表委員再次炮轟“晚會太多、花費太高、價值太少”。鑑於奢華晚會的屢禁不止,中宣部等五部門日前聯合發出通知,明確提出黨政機關不得使用財政資金舉辦營業性文藝晚會,不得使用財政資金高價請演藝人員,不得使用國企資金捧“明星”、“大腕”,不得與企業聯名舉辦文藝晚會和節慶演出,不得向下級單位、企業及個人攤派經費,不得借辦晚會之機發放禮品、貴重紀念品。
隨着經濟發展水平的提高,地方財政收入增加了,羣衆文化需求增多了,文藝晚會市場繁榮了,但這並不是“燒錢辦晚會”的理由,更不是“公款追星”的藉口。近年來,一些地方文藝晚會包括節慶演出過多過濫,存在一味追求大場面、大舞美、大製作,講排場、比闊氣、競奢華等不良現象。有的地方喜歡“凡事辦個晚會”,一邊是打着文化的旗號申辦各種各樣“節”,一邊又打着“節”的旗號舉辦名目繁多的晚會,結果是許多“節”和晚會都成了過眼雲煙;有的地方追求“要辦就辦最好”,但最好的標準常常被異化爲大明星、大投入,結果是晚會肥皂泡越吹越大,明星出場費越漲越高,財政投入一場比一場多,實際效果卻越來越不盡如人意。說到底,這是因爲晚會在許多地方都被視爲一項文化政績工程,尤其是對於文化部門來說。這種施政思路與熱衷建設豪華樓堂館所、摩天大樓、地標建築一樣,一味追求地方“面子”,盲目貪大、求全、競奢。
晚會過多過濫過於奢華已成一大社會公害。舉辦晚會本是爲了豐富公衆文化生活,但如果脫離實際,一味追求豪華,最終導致勞民傷財,這樣的晚會就徹底變了味。一方面,浪費了大量的財政收入,尤其是在地方債務居高不下、經濟增速放緩的局面下,財政資金每浪費一分錢,比之更加重要的經濟發展和民生投入就少一分;另一方面,晚會也是腐敗的發生地,一臺晚會花費動輒數千萬乃至上億元,凡是金錢經過的地方就有腐敗的空間,發放禮品、貴重紀念品還不算嚴重,招標採購中的腐敗才讓人觸目驚心。無利不起早,這也是一些部門熱衷辦晚會的原因之一,有晚會就有經費,有經費就有油水。如果說“吃喝之風”是一種舌尖上的浪費,那麼“奢華晚會”就是一種眼球上的浪費,這在許多地方尤其是二三線城市已經見怪不怪了,不僅大量浪費社會資源、加劇社會浮躁心態,而且製造了一批忙於走穴的高價明星,但動輒成百上千的高價門票又有多少是老百姓能真正享受到的,大多還是政府部門和主辦機構的自娛自樂罷了。
關於奢華晚會,中央早已多次明令禁止,但往往“一陣風”過後,又會堂而皇之“返場”。究其原因,還是監管不夠給力。首先審批監管不嚴,關於節慶活動等各種文化活動一般都需要向上級審批,但往往只是象徵性地報批而已;其次是財政撥款不嚴,無論是晚會還是節慶一般都是政府集體行爲,有時甚至會“舉全市(縣)之力”,這樣的項目一旦領導重視資金就很容易劃撥,即使暫時有困難,還有國企、下屬單位等可以攤派。監管、監管,還是監管,只有監管力度足夠大,叫停奢華晚會纔有可能。這既需要黨政機關自上而下的監管,更需要社會和輿論監督。尤其要加大新聞媒體的監督力度,對臨場罷演、漫天要價,敷衍演出、欺騙觀衆的歪風邪氣予以揭露,對大操大辦、奢華浪費的文藝晚會和節慶演出予以曝光,對未按程序報經批准的文藝晚會和節慶演出不安排播出和宣傳報道。
“燒錢辦晚會”是奢靡之風的突出表現。反對奢靡之風,就是要找準這樣的問題,緊緊抓住不放,重重敲打,如此才能狠剎揮霍享樂和驕奢淫逸的不良風氣,形成貼近羣衆、服務羣衆的文化導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