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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酒店要五星級,坐飛機要頭等艙……記者日前在北京、河北、江蘇、安徽等地調研時發現,部分領導幹部職務消費“揮金如土”,職務消費演變成“不落腰包的腐敗”,不當職務消費像一個“黑洞”吞噬着國家財富,引起羣衆不滿。
報道中列舉的職務消費亂象,着實讓我等普通百姓大開眼界、觸目驚心:比如,有的地市級副職每年職務消費40萬元以上,甚至高達100萬元,還比如,一名縣委書記僅春節期間就收到各單位“孝敬”的錢財上百萬元……說到職務消費,不得不提中石化原老總陳同海。據報道,陳在任期間,平均每天職務消費高達4萬元,即每年職務消費近1500萬元。
奢華職務消費一般被稱作“不落腰包的腐敗”。確實,大多數職務消費是“不落腰包”的,比如喝天價酒、抽高檔煙、坐豪華車、以考察之名行公款旅遊之實等等。問題是,這些消費雖然“不落腰包”,卻實實在在落到了官員的口中、肚子裏、屁股上,總之是爲官員個人所享受。那麼,一些官員用公款大吃大喝,與將公款“落入腰包”後自己去大吃大喝,兩者有什麼本質區別嗎?
何況,還有很多所謂“職務消費”與公務沒有半毛錢關係。比如一個人的公費醫療供全家享用,將公費醫療當成致富門路,難道這些也能叫做“職務消費”?難道職務消費是個“筐”,什麼都可以往裏面裝?老百姓再勤勞,也供不起這樣的職務消費,也養不起這樣的官員啊!
不管“不落腰包”還是“落入腰包”,奢華職務消費都是一種腐敗,遺憾的是,現行法律法規和黨紀政紀都沒有將之作爲貪腐行爲論處,而頂多算是違規違紀行爲。陳同海東窗事發,並非因爲他每年職務消費近1500萬元,而是因爲他受賄近2億元。換言之,若不是受賄,陳同海仍可日復一日地揮霍國有資產。奢華職務消費氾濫成災,一個重要原因便是監管鬆懈、問責偏軟,以至於“不落腰包的腐敗”成了一種極其安全的貪腐方式。
厲行節約、反對鋪張浪費,轉變工作作風、密切聯繫羣衆,“要讓人民過上好日子,政府就要過緊日子”……要把這些政策和口號落到實處,就必須下決心遏制奢華的職務消費,將之當作貪污腐敗、違法犯罪予以嚴懲——法律上有依據的要嚴格依法懲處,法律上沒有依據的可以修改法律,絕不能讓奢華職務消費繼續氾濫下去。 (浦江潮)
(來源:廣州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