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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絡深刻地改變了我們的世界,提升了生產力、文化創造力和傳播的潛能,也帶來了劇烈的社會變遷,深刻地改變了社會,改變了我們。
網絡時代所提供的多元化發展,理論上給予每個社會成員以充分發展的機會,但是多元化一旦與各種極端懷疑論、虛無論相結合,便形成各種各樣的相對主義,從而瓦解人類共同的標準,使人們失去判斷真假、善惡、美醜的標準。任其發展下去,就會侵蝕整個社會的共識,甚至進一步瓦解整個社會的道德體系,進而瓦解人類社會。
正如曼紐爾·卡斯特(ManuelCastells)所說的,人們在獲得獨立與自由感的同時,由於逐漸強化了對網絡的依賴,人際關係隨之淡化,進而淡化了對權威、權力的敬畏感和人際關係紐帶,個人責任感和義務感日益淡薄。隨着責任感與義務感的日漸淡薄,人際關係紐帶日益鬆動,人際交往日趨抽象化、化約化,這給人們帶來失去控制的焦慮和無力感。人們迫切地需要找到一種凝聚的力量,來對抗“網絡繁華背後的荒涼”——信息時代所產生的高度風險、抽象化趨勢。
更爲嚴重的是,作爲一把“雙刃劍”,隨着其侵略性擴張與發展,網絡也在不斷釋放負能量。雖然這些負能量一般而言是現實社會在虛擬世界的縮影宣泄,但也不能排除爲硝煙瀰漫所遮掩的真正負能量:在利益的驅動下,網絡黑社會綁架網絡甚至控制輿論、左右司法,網絡詐騙肆無忌憚,網民隱私與信息無處安放,甚至遭到故意泄漏和販賣,網絡病毒無孔不入,網上購物陷阱無處不在等等。
網絡治理與健康發展需要多方面努力,但是更需要建構健康、健全的公民人格。只有擁有健康健全公民人格的網民,才能擁有健康發展的網絡社會。當然,這也需要來自多方面的共同努力。
首先,塑造具有獨立人格的公民,需要確立與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相匹配的健康健全的道德品格、獨立人格、主體意識、公民意識等等。
當然,塑造具有獨立人格的公民並非一朝一夕之功,需要長時期不間斷日積月累的培養,需要採取務實的態度與方法,不能貪快貪全,應該從民衆日常生活的基礎做起。在當今浮躁的社會中,塑造公民人格更應該從基礎做起。比如,可以從孝敬長輩、尊老愛幼、真摯善良等最基本的道德做起。然後在此基礎上,人們逐步認識自身的不足,從而推而廣之。如果一上來就空談政治參與等問題,公民人格的建構有可能成爲空中樓閣。
其次,公權力的掌握者必須明確自己的責任。權力精英應該審慎、廉潔、公正、公開地使用公權力,使自己成爲公民人格建設的模範者,而不是相反。當代中國對公權力運行進行制約和監督的有效機制尚待進一步健全和完善,公民有序的政治參與尚需擴大。要想塑造健康健全的公民人格,必須切實尊重民意,進一步加強民主政治建設,使每個公民的正當利益能夠得到有效的維護與救濟,使公民能夠有序地參與政治,使公權力在陽光下運行。只有民主體制機制得到健全、完善,公權力在陽光下運行,公權力的行使受到公民的監督,公民與權力精英之間纔有可能形成良性的互動,公民纔有可能有序有效參與政治,健康健全的公民人格才能形成,纔有可能推動政治發展與社會進步。睿智開明的權力精英,應該尊重民意發現自身的問題,寬容冷靜去反思改正,必須學會更多地聽取來自各個方面的聲音而不能壓制不同聲音,尊重差異,多元並存,讓底層的聲音、弱勢羣體的聲音、公民的聲音能夠真實地呈現出來。只有如此,權力精英才有可能在公民人格建設中起到模範作用。
再次,知識界尤其是大衆傳媒必須明確自己的責任。大衆傳媒必須在塑造公民人格中擔負起引導的責任。不僅傳統的主流媒體必須擔當起引導塑造健康公民人格的責任,堅決支持和鼓勵積極健康的力量,讓積極健康的公民人格獲得更多的資源和更大的話語權,新媒體更應該擔負這種責任。不能讓正在構建中的公民人格淹沒在一片牢騷、抱怨之中。大衆傳媒要有高度的自覺,充分認識到大衆傳媒在公民人格構建中所處的地位,所扮演的角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