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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網北京8月16日電(郝孟佳)今天,教育部就人民網網友反映的“山東菏澤鄆城縣張營中學初三採取‘分流’政策,不允許差生參加中考,以提高學校的升學率;逼迫差生上技校,爲老師撈取回扣”問題做出迴應,認爲此類情況如果屬實,學校則侵犯了學生平等接受完義務教育的權利,個別教師的做法也有違師德,應予以糾正。
人民網網友提問:
有網友稱,近年來山東菏澤鄆城縣張營中學一直有一種叫做“分流”的行爲。每當初三的學生快畢業的時候,學校的校長,班主任以及各科老師會將這些學生分成幾流,根據成績來讓學生報考學校,學習差的就不讓參加中考,以提高學校的升學率。學校會逼着差生去上技校,如果不上技校就不給發畢業證。家長們都知道,差生上技校的話,老師會有回扣。針對這一現象教育部能否進行徹查並實施相應的措施?還有針對教育亂收費現象,是否已建立有效、快捷的舉報途徑,將如何整治?
教育部迴應全文:
網友提到的“山東菏澤鄆城縣張營中學對初三學生分成幾流,學習差的就不讓參加中考,差生上技校教師有回扣,不上技校就不發畢業證書”等現象,如果屬實,學校則侵犯了學生平等接受完義務教育的權利,個別教師也違反了《教師法》的規定,有違師德,應予以糾正。
教育部對教育亂收費等違規行爲有一整套治理措施,國務院糾風辦等七部委也專門成立了治理教育亂收費部際聯席會議,辦公室設在教育部,每年都對教育亂收費等現象開展專項督查和重點抽查,對發現的問題進行查處和曝光,並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
按照《義務教育法》第七條,“義務教育實行國務院領導,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統籌規劃實施,縣級人民政府爲主管理的體制。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門具體負責義務教育實施工作”的規定,舉報人可逐級向鄆城縣、菏澤市教育局,及山東省教育廳反映此事,如果均不能得到解決,也可通過教育部統一監督舉報電話:010-66093315,010-66092315,以及教育部治理亂收費舉報電話:010-66096145,010-66096146反映情況,對所反映問題,有關部門應進行覈查及相應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