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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載,省政府日前轉發省教育廳《關於深入推進義務教育均衡優質標準化發展的意見》,其中提到,各地可向民辦學校購買義務教育服務,解決外來工子弟入學問題。
事實上,民間呼籲“政府向民校購買服務”已經多年,政府也多次善意回應,然而真正落實操作的還不多,原因可能是政策的涉及面很廣,需要考量的地方、需要協調的利益羣體很多。
如何解決外來工子弟的入學問題,首先必須明確,保障納稅人——包括外來工的子女的教育權利,政府責無旁貸。政府應以公立學校爲主承擔外來工子女、弱勢羣體的教育保障。畢竟,公立學校和民辦學校的責任和定位不同,公立學校應該是普惠性保障性教育,民辦學校是選擇性高端型教育。這是應該釐清的第一個問題。
第二個問題,據報道,有專家算了一筆賬,“廣州如果全面放開異地中高考,僅接納外來工子女就讀義務階段教育,廣州市一共要建340所小學和初中,按每所學校10000平方米來算,財政和土地資源都將不堪重負”。有沒有辦法解決學位不足以安置外來工子女的問題呢?筆者認爲,不妨考慮給外來工子女發教育補助金。
之前,教育界多次建議以發放教育券的方式,保障每個適齡兒童的教育權利。但由於自上而下牽涉的利益、程序太多,加上最近教育部已表態對教育券不做大範圍推廣,此舉在短期內已不太可行。筆者認爲,比“購買服務”、發放教育券更爲簡單的辦法是:按人頭髮放教育補助金給這些外來工子女,比如生均每年2000元。由於外來工子女數量較多,光靠廣州市政府未必有足夠資金承擔這筆經費,其實“購買服務”也會遇到同樣的情況,應該建立市政府、省政府、中央政府三級財政按比例分擔的機制。另外,政府還可以將小區配套學校或經營不善的公立學校交由民間機構接手承辦,前提是民辦教育機構應繳納一筆“外來工子女教育保障基金”,用這筆專項資金來幫助解決外來工子女的就學問題,減輕政府的辦學和資金“雙向”負擔。總之,相較於“購買服務”,發放教育補助金操作起來可能更公平、更簡單。
其次,若按每所學校10000平方米來算,那麼以地方政府的財力,肯定不可能辦更多的學校。但如果拘泥於“高標準”辦學條件,那麼外來工子弟的入學問題可能永遠都解決不了。既然形勢比人強,可以先嚐試讓公益機構、民間機構率先試驗辦稍稍“小型”的學校,麻雀雖小五臟俱全,如此一來又可以分流大量的學位需求,還可以杜絕一些名校的大班額問題,一舉多得。
(作者是民辦教育家) □馬由道
(來源:羊城晚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