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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新日鐵住金公司人士18日稱,如果韓國最高法院維持要求賠償日本殖民統治時期遭強徵4名韓國勞工的判決,該公司將服從判決。
首爾高等法院7月10日裁定,新日鐵住金公司應向4名前韓國勞工賠償共4億韓元(約合36萬美元)。這是韓國法院首次判決一家日本企業對戰時強徵的勞工賠償。
新日鐵住金公司隨即提出上訴,等候韓國最高法院判決。
新日鐵住金公司先前態度爲,在最高法院判決前,不接受調解,認爲按照1965年韓日兩國建交的條約,個人無權索賠。
本案4名原告說,上世紀40年代日本殖民統治朝鮮半島時期,他們被舊日本製鐵公司(新日本製鐵公司前身,新日本製鐵與住友金屬公司合併組建新日鐵住金公司)強制押往日本一座鋼廠勞役。
就首爾高等法院的判決,日本內閣官房長官菅義偉說:“我們的立場是,日本和韓國之間的賠償權問題已經基於1965年條約得到完全且決定性的解決。”
在一起類似訴訟中,韓國釜山高等法院7月30日命令三菱重工業公司賠償日本殖民統治期間強徵的5名勞工每人8000萬韓元(7.2萬美元)。
三菱重工人士稱,三菱重工打算向最高法院上訴,無意尋求庭外和解。“如果輸掉訴訟,我們將與外交和工業部門協商處理問題,”一名消息人士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