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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慶市江北區召開第十屆人大常委會第十次會議——審議政府工作報告環節,多了一個程序,就是上百名羣衆代表,同區人大代表一道,同步監督評價政府工作。在該區,新任命職能部門一把手,也需要經羣衆的“面試”。(8月11日《重慶晨報》)
當下,只要是把羣衆擺到很高的位置,一律受到好評,並有論者稱爲“制度創新”。像重慶這樣的做法,估計會被許多地方模仿甚至超越。但我一直不敢苟同。
各級人大常委會開會,有明確法律依據的程式,與會人員有確定的要求,不能以某個人的意志爲轉移。如果有特殊議題,作特殊安排尚可理解。審議政府工作報告,這是法律規定的常委會職責。讓不是委員的羣衆審議(不知是否參加表決),於理似乎無錯,但於法無據。
至於讓羣衆面試職能部門“一把手”,這也是在現有規定程序裏“加塞”。當前幹部任用工作要糾偏“以票取人”,隨機組織羣衆當考官,“票源不純”更難掌控,想讓領導在幹部任用上加強權重而提責反而落空。除了公開的意義,無法相信幹部任用的準確性就更高了。
更多羣衆參與可以掛一漏萬拾遺補缺,這並不是邀普通羣衆參加的理由,而只能從完善常委會功能提高委員履職素養着手解決。另搞一套,甚至取代它,置人民代表於何地位?
逾越社會層次性和機制連續傳動性,熱衷於頂層與底層“對接”,有很多公共資源要麼是廢物,要麼遭廢棄。也許滿足了羣衆“上位”的心理,但不一定能確立羣衆主人翁地位。也許能讓領導顯示親民形象,但不一定能堅定領導的羣衆觀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