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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方網記者毛麗君、裘穎瓊8月21日報道:今天下午,上海理工大學原校長許曉鳴涉嫌受賄案在上海第二中級人民法院公開宣判。法院認爲,許曉鳴受賄113萬元罪名成立,被判處有期徒刑11年,剝奪政治權利3年,並處沒收財產30萬,違法所得財物予以沒收。
公開資料顯示,1957年出生的許曉鳴是交通大學的工學博士,33歲時成爲交大當時最年輕的教授,此後曾任交大副校長,2004年調任上海理工大學任校長。
2012年9月底,許曉鳴因涉嫌貪污受賄接受調查。2013年1月,上海市檢察院透露已立案查處許曉鳴受賄的案情。
起訴書顯示,許曉鳴在2001年9月到2011年2月,擔任上海交大副校長、上海理工大學校長期間,利用主管校產等職務便利,收受蘭先德、錢某、朱某等人113萬元人民幣。案發後,許曉鳴退賠了所有贓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