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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廣東省消委會聯合羊城晚報、南方電視臺正式發佈了“2013年廣東十大網購消費潛規則”,釣魚網站、虛假促銷、網商單方面取消訂單、團購“二次消費”、網購商品鑑定難、網商非法倒賣個人信息獲利等悉數上黑榜。
普通市民大多有在電商網站上消費和購物的經歷,且這個羣體是在成幾何級數增長的。這個態勢首先是得益於移動互聯網的發展,才讓“選購-埋單-到貨或兌現”的時間週期最小化。然而,時間的壓縮其代價就是消費者往往要承受信息的不對等,對着商品琳琅滿目的虛擬展示作出購買決策,有如“隔山買牛”。你看的是網頁,購買的是期待值,付出的卻是真金白銀。商家爲了實現價值,難免會利用網絡的優勢儘可能地壓縮自己的成本,進而侵蝕消費者的利益。
作爲電商平臺來說,不免也會爲維護買賣雙方的權益煞費苦心,進而定出嚴格的遊戲規則。就一些大型的電商平臺來看,從交易到物流的監督甚至可以成爲某些政府部門的業務指南。至少一個商家的地位和信譽會和消費者的實際購買量與評價掛鉤。從許多貴重商品的電子交易同樣蓬勃發展來看,網購交易規則確實能起到相當的約束作用,否則這些大型電商平臺就永遠只能賣山寨,不會有今天與消費者如此之深的契合程度。
然而,電商平臺再提高門檻和遊戲規則,它始終是現實中國市場的投射。比如國內市場存在侵權翻版和假冒行爲,在網站上這種低檔次的情形也同樣多見。這是因爲消費者不乏有買山寨貨的需求,但要求正品的顧客權益就會受損。此外,因爲購買者的信息被商家掌握,進而導致個人信息外流、差評後被商家報復的情況更加容易發生。再加上網上店鋪大部分不提供正式發票,想山長水遠去投訴,異地買家幾不可能,只能依賴電商自己的投訴機制。
就消費者而言,當然只能盯着一些旗艦店、有實體店以及信用評價比較高的網店。但光憑這些並不能完全避開十大消費潛規則中列舉的種種陷阱。這除了需要監督和制衡機制進一步升級和強化之外,終究要依賴實體企業做出真正合乎消費者需求的產品。比如一個企業的產品自身質量低下壽命短暫,卻要投機取巧到網上去打品牌增加銷量,這就顛倒了作爲企業永續發展的宗旨。然而如此短期行爲在電子交易中屢見不鮮,卻不是投訴機制能解決的,消費者也不可能獲得什麼賠償,這幾乎就是“中國製造”病根之反映了。
可以預見,只要網絡消費陷阱繼續如此揮之不去,那麼線下交易和實體店經營還是有其旺盛生命力的。如果街上的實體店能真正保障產品質量、提升客戶體驗、降低購買成本,對有追求並甘願付出更高成本的消費者來說就是福音。可惜的是,現在就連線下店鋪也敢借着團購的名義忽悠消費者,面對面地提供質價不符的產品,這纔是最悲哀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