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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工作要求
(一)統一思想,加強組織。各地要充分認識做好預決算公開工作的重要意義,把預決算公開作爲政務信息公開的重要工作,加強組織領導,制定工作方案,落實責任分工,明確工作目標,抓好工作落實。加大財政宣傳力度,營造良好工作氛圍,積極向黨委、人大、政府彙報工作情況,爭取工作支持。
(二)落實主體,明確責任。中央財政負責指導各省公開工作,省級財政部門要制定本省相關工作要求,督促公開地區認真開展相關工作;省以下各級財政部門負責本地區公開工作,包括本級財政預決算公開、“三公”經費彙總預決算公開、以及對開展相關工作部門的工作指導,工作進度協調;公開地區各部門負責本部門預決算及“三公”經費預決算公開工作。對於預決算變動大、不同年度之間波動大等情況和項目,以及公開後公衆提出的其他相關問題,由各公開主體妥善做好數據解釋說明等工作。
(三)積極主動,創新形式。各地區及部門要按照李克強總理“政府公務接待經費公開的形式要通俗,要讓老百姓看得懂,可以有效監督政府”指示精神,結合上級相關工作要求,立足自身實際,不斷細化公開內容、創新公開形式,積極主動推進預決算公開工作。
此外,各省財政部門應於每年11月30日前,將本省《預決算公開工作總結》上報我部,主要包括:本省工作概述、經驗和問題、意見和建議、下一步工作計劃等。
對於各地預決算公開工作開展情況,我部將按照相關規定,納入地方預決算管理工作考覈。
財政部
2013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