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爲全面提升政府效能和政務服務水平,湖北省宜昌市以構建“1+N”大綜合電子監察系統爲載體,實施電子監察,發揮綜合效應,積極爲廉潔宜昌、效能宜昌和現代化特大城市建設提供強力保障。
一、突出融合創新,積極構建大綜合電子監察系統
(一)系統化融合,搭建大綜合電子監察新平臺。按照“1+N”研發模式,依託電子政務平臺,將分散於各部門的政務服務、公衆訴求、公共資源交易、政風行風熱線、社會矛盾聯動化解、網上辦公、視頻監控等11個業務應用系統有機融合到統一的綜合電子監察平臺上。形成身份認證統一、基礎平臺統一、監察標準統一、監察流程統一的大綜合電子監察系統。
(二)網格化對接,促進電子監察領域新拓展。運用“一網式”管理新理念,將電子監察由以前注重行政審批逐步拓展到公共資源交易、公衆訴求表達等公共服務和民生服務領域,電子監察範圍由以前注重市直部門逐步向市轄區、街辦、社區和網格延伸。
(三)雲計算應用,推動電子監察質效新提升。宜昌自2009年起利用虛擬化技術搭建電子政務私有云,先後投資2000餘萬元,於2012年搭建了三峽雲計算中心。
二、強化高效運行,努力實現大綜合電子監察既定目標
(一)實時抓取,鎖定即時數據,實現“可看”目標。既可對單個辦件進行動態鎖定,隨時查閱辦件進度,全程記錄各環節流轉情況,又可通過視頻監控對各服務窗口實時監督。同時,監控設備具有轉向和變焦功能,能同步錄音錄像,監察人員可隨時掌握各大廳工作實況。
(二)節點監控,控住關鍵環節,實現“可控”目標。通過事先對各業務系統關鍵環節、法定程序、辦理時限等核心要素設置節點,利用電子技術手段,對節點數據進行自動採集、實時監控和重點監察,對越規操作自動預警,並以短信方式提醒相關負責人和經辦人,監察人員根據信息提示,可及時糾正違規行爲,真正達到事前和事中監察目的。
(三)監察倒逼,逼出職能轉變,實現“可管”目標。對超時未辦、逾期不辦、違規收費等各種違規行爲,系統自動預警,監察人員可及時掌握異常情況。在承諾期限截止前一天,系統會顯示黃牌預警;對超期仍未辦結的,則發出紅牌警示,並同步扣除相應分值計入績效管理系統。2013年以來,累計發出黃牌131次、紅牌184次、整改通知書15份。
三、嚴格規範管理,建立健全大綜合電子監察長效機制
(一)健全監管制度,強化約束機制。市政府出臺了《宜昌市綜合電子監察管理辦法》,從監察的職責、內容、方式、要求、責任追究等方面予以明確,作爲管總的規範性文件。市監察局會同相關部門制定了11個配套管理辦法,從制度層面保證了整個電子監察體系的完整性和規範性。
(二)開展績效評估,強化考評機制。制定了《宜昌市綜合電子監察系統績效考評辦法》,並依託信息採集和統計分析功能,對考評的內容、標準等進行了詳細的分值設定。監察機關定期開展量化考評,實行一月一分析、一季一通報。同時,將考評結果納入全市目標管理綜合考評和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考覈內容。
(三)加強監督檢查,強化問責機制。對於監察子系統應用問題,直接通報相關部門和主要負責人;對於具體履職問題,通過對超時限、違規收費、違反程序等行爲重點督查,對承辦人、審覈人和批准人等進行重點督辦;對於紅牌警告,經查證後,對相關人員實施問責。2013年累計問責46人,其中誡免談話9人、通報批評37人。
(據湖北省預防腐敗局信息)
(來源:國家預防腐敗局網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