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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司法部、中央綜治辦、共青團中央、全國普法辦近日下發《關於進一步加強青少年學生法制教育的若干意見》,規定將法律素質納入學生綜合素質評價體系。教育行政部門要把青少年學生法制教育工作情況納入依法治校工作指標體系,將學生法制教育作爲對學校年度考覈的重要內容。對法制宣傳教育工作相對滯後的學校,有關部門要予以督促和幫扶。
意見明確,把社會主義法治理念貫穿於大中小學校法制教育全過程。小學階段要重點開展法律啓蒙教育,讓學生初步瞭解憲法、法律的地位和作用,瞭解未成年人權利的基本內容和未成年人保護的法律法規,初步掌握自我保護的方法,初步樹立規則意識、平等意識、權利義務觀念。初中階段要讓學生進一步學習憲法的基本知識,瞭解法治的精神,學習與其生活密切相關的民事、刑事、行政管理等方面的法律知識,瞭解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的有關內容,養成遵紀守法的習慣,提高依法保護合法權益的意識、能力。高中階段要讓學生形成法律意識和法治觀念,懂得法治是治國理政的基本方式,知道法律的功能、作用。高等學校要進一步培養學生法律意識,使學生了解現代法學的基本理論和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中的基本法律原則、法律制度及民事、刑事、行政法律規範,提高運用法律知識分析、解決實際問題的意識和能力。
意見要求將法制教育納入學校總體教育計劃。學校要保證法制教育時間,積極探索在中小學設立法制教育專職崗位。中小學校要聘用1至2名法制教育專任或兼任教師,鼓勵高校法律專業畢業生到中小學任教。加強對校長和教師的法制培訓,將法制教育內容納入“國培計劃”。(記者張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