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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人民日報》要聞版刊登記者走轉改一線調查,報道河北邢臺取消100項收費項目,33項行政性罰款減半設限,百姓從服務零收費中得實惠。據介紹,“零收費、半罰款”實施後,僅市本級就可爲企業和羣衆減輕負擔近3億元。
看了報道,我從中瞭解到一些非常有意思的“內幕”。比如,新政實施後,一些“好單位”的福利和“一把手”支配權受到影響。報道說,“收費少了,經費返還也會少,這必然影響一些‘好單位’的福利。這種情況下,在‘窗口’辦事人員的積極性會不會受影響?”原來,政府服務部門熱衷於收費,和其中一部分收費作爲經費返還有關,而返還的經費又可以成爲“好單位”的福利。由此看來,公務員的收入不能光看工資條上的數字,還要看到“好單位”的福利。報道又說,“市紀委工作人員告訴記者,‘新規’的實施主要對相關部門的‘一把手’產生了影響,因爲以前這些經費都是由部門‘一把手’支配。”其實,市紀委工作人員完全可以大大方方地告訴記者,新規的實施相對減少了“一把手”貪腐的機會。
這篇報道尤其讓我感興趣的是“半罰款”。報道說,“相比,邢臺市的‘半罰款’舉措,給一些部門帶來的‘損失’更大。以交警部門爲例,2011年的罰款總額過億元,今年將控制在6000萬元以內;交通部門的綜合執法大隊,2011年罰款額爲6000多萬元,今年將控制在3000萬元以內。”長期以來,我一直以爲,交通罰款是一個剛性的罰款,罰款越多,懲罰力度越大。對那些經常開車違章的人,最好罰得他們都放棄開車,轉爲打的。邢臺這種交通罰款減半的做法,開車人肯定是打心眼裏高興的,財政部門返還給交警部門的經費也減少一半,“好單位”的福利肯定也相應減少了不少。讓我猶豫不決,難下判斷的是這種交通罰款減半的政府控制辦法,類似北京這樣的大城市能夠學習嗎?先不要說北京有沒有罰款裏的經費返還,以及這些返還是否成爲“好單位”的福利或“一把手”支配的經費,僅就“半罰款”後違章會不會翻倍,就不好估計。如果記者將來有機會,追蹤一下“半罰款”以後交通違章率是否還保持與過去一樣。倘若沒有大的變化,甚至“半罰款”後交通違章下降了,那就值得大力向北京等大城市推薦了。
雖然我對邢臺交通罰款減半的新政介紹給北京有些吃不準,但由此想到另一個問題:鉅額的車輛年審費,北京是否可以考慮減半。近幾天,《深圳商報》就深圳機動車年審形同走過場,手續繁冗,黃牛中介大行其道,市民廣泛質疑年審制度合理性一事進行了追蹤報道。我也是“有車族”,我以爲北京的機動車年審收費也比深圳好不了多少,因此,我對《深圳商報》報道看得津津有味。報道說,“年審一次小車檢測收費135元,尾氣檢測收取60元,總計繳費196元,按照2012年116萬輛機動車參加年審的基數計算,每年深圳市的年審收費達2.3億。”參照深圳數據,北京500多萬輛機動車,1年年審收費應當在10億以上。政府能否控制一下年審收費價格,來不了減半,先減三分之一如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