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注意到,此次調查的內容包括企業人工成本、企業職工薪酬信息、工資外收入情況、國家收入分配製度改革決策所需信息。通知指出,本次調查內容在2012年的基礎上,新增了國家有關部門對國有企業工資內外收入監督檢查的部分事項。新增的“工資外收入情況”一項包括職工福利性收入、補充養老保險費(企業年金)、補充醫療保險費、住房公積金、各類商業保險及其他方面等內容。
國務院國資委研究中心競爭力部部長許保利認爲,所謂的工資外收入,至少是指沒有納入國資委對國企工資總額統計及規範管理的部分。此次調查首次要求國企填報這部分收入內容,體現了國資委對國企薪酬加強精確管控的決心,也有助於摸清長期存在於國企的第三產業等“體外循環”的額外收入情況,以及行業效益、企業效益與職工薪酬之間的關係。
李錦也認爲,這次調查增加了對隱性收入的摸底,表明國資委對國企薪酬的管控由單一的工資管理向全面薪酬管理的方向轉變。通過深化改革收入分配體制,將推進國企收入分配的公平、公開和制度化,並有助於提高國企效益和職工勞動積極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