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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慧涵繪圖
天津北方網訊:兩女三男經預謀後分工配合,通過QQ聊天工具尋找“獵物”,色誘男網友開房,再以男友或丈夫名義“捉奸”,逼迫男網友掏錢賠償。五人以同樣手段連續作案多起,被害人多是因不想丑事曝光不願主動報警。日前,公安機關根據線索打掉這個“仙人跳”團伙,武清區檢察院以敲詐勒索罪提起公訴。
今年4月,30多歲的石先生在QQ上認識了一個容貌俏麗的女網友,兩人相談甚歡,石先生決定約女網友見面,對方爽快地答應了。一天下午16時許,石先生駕車來到約定地點,見到了心儀已久的女網友。兩人在一家餐館吃完飯後,石先生提議到附近賓館開房,女網友也欣然同意。兩人來到賓館,石先生剛脫去衣服准備洗澡,突然房門被撞開,三名男人衝了進來,其中一人連續扇了石先生幾個巴掌,並稱該女子是其媳婦,其他兩名男子在一旁搭腔,索要2萬元作為賠償款,還以打電話通知石先生的家人來威脅。石先生在三名男子的逼迫下,經過一番討價還價,最後交出6000元。事後,石先生撥打110報警。公安機關很快將5名涉案人員全部抓獲。
經審理,這是一個“仙人跳”團伙,事先預謀並分工協作,由女子王某(32歲)負責與被害人進行網上聊天,引誘對方上鉤,再由女子李某(28歲)前往約定地點與被害人見面。三名男子趙某、韓某、丁某負責實施言語恐嚇及暴力威脅,敲詐被害人錢財。這伙人從2012年10月起先後作案6起,敲詐金額2萬餘元,所得錢財由團伙成員平分。
日前,一審法院以敲詐勒索罪,分別判處趙某有期徒刑1年6個月並處罰金2萬元;韓某有期徒刑1年並處罰金1萬元;丁某有期徒刑1年並處罰金1萬元;李某拘役6個月並處罰金1萬元;王某拘役6個月並處罰金1萬元。(記者馮琳 通訊員陳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