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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持人]各位網友,大家好,歡迎收看新華訪談。眾所周知,互聯網並非法外之地。近日,“秦火火”、“立二拆四”等一些所謂的網絡名人就因涉嫌尋釁滋事罪和非法經營罪被警方拘留。不久前,在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舉辦的“網絡名人社會責任論壇”上,網絡名人達成共識,提出全國互聯網從業人員、網絡名人和廣大網民,都應堅守“七條底線”,營造健康向上的網絡環境,積極的傳播正能量。今天我們就邀請到了兩位嘉賓來和大家一起聊聊堅守“七條底線”的必要性,同時也通過“秦火火”這個案子來談談網民該如何堅守“七條底線”。先介紹一下今天的兩位嘉賓,這位是北京師范大學法學院教授、亞太網絡法律研究中心主任研究員劉德良老師,這位是網絡名人、80後時評人周小平。先請二位和網友打聲招呼。 [ 2013-08-23 10:08:09 ]
[劉德良]大家好。 [ 2013-08-23 10:09:56 ]
[周小平]大家好。 [ 2013-08-23 10:10:21 ]
[主持人]兩位都是經常上網的人,你們互聯網上遇到過什麼特別氣憤或者特別不能容忍的事情嗎? [ 2013-08-23 10:11:40 ]
[劉德良]我每天都離不開互聯網,早晨第一件事兒就是上網,了解各式各樣的消息。我對網絡上一些常人看到比較氣憤的事情比較理性,所以基本上沒有讓我特別生氣的事情。 [ 2013-08-23 10:12:20 ]
[周小平]我可能年輕一些,我覺得我還是有一些氣憤的事情,比如說“扣帽子”的行為或者“一打一大片”的問題,其實這是違法的,我們需要有一種法律法規來約束它,或者是完善我們的法律法規來約束這種行為。 [ 2013-08-23 10:13:56 ]
[主持人]談到這種情況,網絡還有一些炒作行為。最近“秦火火”案爆出一些細節,郭美美、乾露露等所謂的網絡紅人背後原來都是有幕後推手的,在知道內幕之前你們懷疑過這是在炒作嗎? [ 2013-08-23 10:14:30 ]
[劉德良]具體的幕後的東西可能我不太清楚,我只知道在互聯網上有一些奇談怪論或者所謂的炒作,這些現象現在是比較常見的。 [ 2013-08-23 10:15:22 ]
[周小平]這兩個人我比較熟了,從一開始的時候我們已經在網上關注他了,任何東西是需要有規矩的,在規矩之內是自由,在規矩之外就不是自由。 [ 2013-08-23 10:20:58 ]
[主持人]像“秦火火”所操縱的這些互聯網上的炒作,以及各種造謠、傳謠行為的社會危害性在哪裡? [ 2013-08-23 10:22:54 ]
[劉德良]我覺得類似的所謂炒作也好,在網絡上詆毀也好,可能會涉及到侵犯他人的名譽權,因為捏造事實很多情況下都是侵犯名譽權。另外,在網上傳播黃色淫穢信息,法律都是禁止的,所以這種行為就是違法的。有的是侵犯個人名譽權,還有一些是對單位和企業有所傷害,更多的是民事侵權和非法傳播有害信息。 [ 2013-08-23 10:29:32 ]
[主持人]眾所周知,互聯網不是法外之地,“秦火火”等人被刑事拘留也證明了這一點。根據警方披露的信息,“秦火火”、“立二拆四”是以涉嫌尋釁滋事罪和非法經營罪被刑事拘留的,請劉教授給我們大家普及一下法律知識,有什麼樣的法律法規來約束我們的網上行為? [ 2013-08-23 10:30:09 ]
[劉德良]相關部門都是有相應法律規定的,比如說你在網上謾罵侮辱他人,侵權責任法是有相關規定的。有很多的網友和社會公眾可能覺得網絡是開放和虛擬的,認為法律上沒有規定或者法不責眾。很多人是基於這種心理去想的,這是非常有害的。不要認為我們的行為是不受法律約束的,法律空間和現實空間是同樣的,我們要遵守相應的規范,大家一定要清楚地知道這點。 [ 2013-08-23 10:33:05 ]
[主持人]網友通常都有這樣一種感覺,在某起炒作或者造謠傳謠事件中,自己並不是信息的第一來源,也沒有辦法證偽,所以不用擔責,那就看到什麼就轉發什麼吧,尤其是那些能夠刺激公眾神經的“社會不公”事件。同樣,那些微博大V們也會有這樣的認識,面對這種問題和心理,我們該怎麼辦?是否會受到相應的法律制裁呢? [ 2013-08-23 10:33:46 ]
[劉德良]我覺得如果是法律法規禁止傳播的信息,信息的傳播者要慎重,如果擅自去傳播,很有可能要被追求侵權責任。還有很多的行為是很難辨別的,我在網絡上就非常的慎重,因為我每天是離不開互聯網,我不可能見到別人說了以後就隨便地去傳播或者指責,我們應該理性看待這些東西,不是因為你轉發了就不會受到追究了。很多顯而易見的侵權責任,我覺得傳播者會或者轉發者會受到法律的追究的。 [ 2013-08-23 10:35:12 ]
[主持人]我們知道,周小平曾經寫過一篇博文《請不要辜負這個時代》,這篇博文被廣泛的流傳。在這篇博文中,小平也講到自己思想觀念的轉變,以前可能也經常在互聯網上充當“社會不公的審判者”角色,請給網友介紹一下,您是如何從一個“憤青”變成一個理性的思考者?在信息魚龍混雜的互聯網上,網民如何辨別真偽,保持理性? [ 2013-08-23 10:36:37 ]
[周小平]其實這個問題是這樣的,他的轉變不是一時半會兒的,這幾年來寫的文章基本都是比較理性的,這裡面折射出一個問題,本來不是那麼“憤青”的人,受了一些名人大V不好的影響,可能就會覺得他說的都是對的。他是有心之過,還是無心之過呢?如何判定呢?在傳播謠言的時候,某些名人大V有可能與謠言的制造者有協議,那對他的行為判斷可能就要重新審視了。很多的年輕人接受了持續不斷的虛假有害信息以後,可能就會變得很“憤青”,很可能就會做出更加衝動的事情,既傷害了自己,傷害了社會,同時還傷害了家人。一旦我們確實查清楚他的轉發的謠言背後是有協議的,就要重新考量了。 [ 2013-08-23 10:43:04 ]
[主持人]但是很多的年輕人沒有多方面的信息源。 [ 2013-08-23 10:43:45 ]
[周小平]所以,一個市場上如果被菜霸盤踞著,賣菜的和買菜的都會受到侵害。一方面確實要把謠言背後的利益鏈條挖掘出來,另一方面,要傳播正能量,比如說倡導“七條底線”,讓大家遵守公正的輿論環境。應該讓大家接受到各種不同的聲音。而不是說一上網只能看到大V的聲音。我是主張多元化的聲音的,讓所有人都能夠說話。 [ 2013-08-23 10:47:33 ] [主持人]你有沒有想把自己打造成為網絡名人嗎? [ 2013-08-23 10:49:40 ]
[周小平]我認為網絡名人其實是不存在的,因為在網絡時代每個人都有發聲的權力。我是新浪第19個達到500萬的博主,但我對成為名人是沒有這種欲望的。這幾年之所以出來寫東西,是因為感覺到很多的人是為了造謠造成了很多方面的危害。比如說一個校長犯了罪,不能打擊所有的校長,中國的校長犯了罪,那麼美國的校長呢?作為名人大V方面,我覺得等到確實輿論環境比較公平了,各種聲音都能夠交匯在一起成為一種制衡作用就好了。 [ 2013-08-23 10:53:26 ]
[主持人]劉老師,像周小平這樣的網絡名人應該承擔更多的責任嗎? [ 2013-08-23 10:56:00 ]
[劉德良]我們覺得法律責任是每一個人都要堅守的底線。名人基於自己的知名度和話語權的影響力,我覺得從道德責任來講更應該承擔較之普通人更高、更多的責任,因為他粉絲很多,影響力更加廣泛,承擔法律責任和社會責任也是毫不含糊的。 [ 2013-08-23 10:57:36 ]
[主持人]現在隨著互聯網的發展,讓我們已經進入“人人都有麥克風”的時代,誰都可以在互聯網上發表觀點,強調堅守“七條底線”是否會和言論自由相違背?作為一個網民,你覺得自己受到限制了嗎? [ 2013-08-23 10:58:44 ]
[劉德良]從正常的底線來講其實就一條,就是嚴格遵守法律法規來辦事,無論是你的公共秩序、公共利益,合法權益等等都有相應的規定。現在網絡上很多的行為都侵犯了別人的名譽權和聲譽。很多人可能會覺得我有很多的粉絲,現在互聯網上有很多人從商業利益角度考慮就來炒作,制造各種假新聞和虛假信息,來新吸引人們的眼球,由於他的粉絲量多最終可能會從廣告角度講能夠獲得更高的商業利益。但是如果你捏造事實,詆毀他人的信譽,這種行為是違法的。 [ 2013-08-23 11:01:49 ]
[劉德良]我們互聯網現在確實存在很多的亂象,這種情況之所以發生還與執法不嚴、違法不究有關系。所以法律法規是“七條底線”裡面都包括的,再概括一下就是嚴格依法辦事,遵守法律。同時還要強調對名人道德文化的培養,也需要社會正能量的傳播,這些東西可能是需要一個長期的過程。現在執法部門或者主管機關的處理重點應該是嚴格依照法律辦事,如果出現網絡詆毀、捏造事實,該追究民事責任就追究民事責任,該追究刑事責任就追究刑事責任。違法就一定要追究,只有這樣纔能夠為社會正氣的弘揚,奠定一個堅實的基礎,我們要兩條腿走路,法律法規是根本。 [ 2013-08-23 11:05:52 ]
[周小平]“七條底線”不是誰組織或者誰提出的,是當時參與會議的14個網絡名人來提出的,我們都覺得應該要遵守這些東西,否則沒有規矩不成方圓,就達成了“七條底線”共識。執法來講,其實以前法規對違法行為已有規定,互聯網發展到今天以後,在實際執法的過程中往往會有一些困境,網絡的行為如何和現實中行為對接?我認為“七條底線”就是一個契機,明確了在網絡上做的事和在線下做的事同樣適合於法律,法律必須要不斷地完善,要把新生事物也歸納和概括進來,這樣的話為我們的網絡上的行為有法可。“七條底線”提供了一個依據和基礎。 [ 2013-08-23 11:11:15 ]
[主持人]劉老師,您可能對國外的互聯網比較了解,國外對互聯網的監管是否有類似的經驗可供借鑒? [ 2013-08-23 11:13:03 ]
[劉德良]由於各國的國情不一樣,監管的標准和角度也不一樣。我剛纔講互聯網的信息分兩類,一類是侵犯個人信息,侵犯私人權益的,還有一類是涉及到對公共利益的侵害。各國都普遍認為侵犯私人權益是違法或者侵權的,區別在於是不是由公共機關來追究。對公共利益侵犯的時候,歐洲的監管比較嚴格,比如說納粹主義、色情暴力等等。我國的規定是大家有一個基本的原則,就是網絡社會是整個社會秩序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基本的行為規范無論在網絡空間還是現實空間都應該遵守,網上和網下謾罵別人,傳播黃色信息都是犯罪行為。網絡的危害程度要比傳統現實空間的危害程度要廣,所以可能在追求責任的時候,網絡上要重一些。所以大家不要認為網上是“法外之地”。我們有新聞信息管理辦法,互聯網信息管理辦法等。 [ 2013-08-23 11:17:52 ]
[主持人]不可否認,當前社會普遍都感到壓力很大需要排解,而且在社會轉型過程中,國際國內形勢都很復雜,社會上的確存在這樣那樣的問題,很多人把互聯網尤其是微博當作減壓閥、發泄桶,在這種情況下,如何倡導理性? [ 2013-08-23 11:19:04 ]
[周小平]其實很多網友想發泄一下言論自由,我們應該參考一下美國的做法,美國是“外松內緊”,他通過關鍵詞的搜索,只要有敏感詞,很有可能被逮捕。而我們現在很多人都以為在互聯網的這些行為不犯法,所以我們一定要多看世界,把自己的底線規范好,一定要明白我們生活在什麼樣的時代,明白我們將來要走向什麼方向。不要以為在網上就可以隨便罵。網絡是有底線的,違法的事兒不要乾,你想要絕對的自由,就要絕對守法。這是我給大家的一個建議吧。 [ 2013-08-23 11:21:10 ]
[劉德良]相對來講,我覺得對互聯網的進行監管是各國普遍的做法。在中國就要嚴格依照自己的現行的法律法規來辦事,這是由我們中國的國情決定的。我是搞網絡法律的,但是我從來沒有在網絡上發過帖子,我寫文章都是客觀理性地寫的學術性文章,凡是我不了解的事實真相我也不去轉發,我可能去讀一讀,也是比較客觀理性地看待。我覺得作為一個法律人,要對自己的言行更加謹慎。 [ 2013-08-23 11:22:52 ]
[劉德良]我想呼吁一下網友,基於互聯網的開放性、高效性、匿名性,確實為我們中國的網民參與公共事件的討論和言論自由提供了便利條件,我們要充分利用這個條件,但是並不等於說我們想怎麼說就怎麼說,沒有底線。其實我們互聯網上底線是有的,那就是我們現行的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你不要隨便捏造一個事實進行炒作或者去隨意詆毀他人,我們網上網下都要遵守同樣的規則。在微博、博客、論壇上大家都是可以發表自己對一些公共事件的聲音,我國也保障言論自由,但是基本的前提就是不能夠違反法律的規定,不能夠損害他人的利益。如果你造成了社會秩序的極大恐慌,造成了社會重大公共事件,可能除了要追究你的民事責任,還要追究刑事責任。大家要理性地看待互聯網,要隨便地去輕信和轉發未經核實的信息和不正常的言論,這個可能需要一定的過程。所以大家不要認為法不責眾,也不要認為互聯網是虛擬的。我覺得以上是我建議每個網民都應該必備的心態。 [ 2013-08-23 11:24:11 ]
[主持人]上網要守法,要捍衛國家利益,都是天經地義的事,無論你是一個普通網民,還是一個名人大V,都得遵守,這就是底線。底線之上,是你的自由,底線之下,你就侵犯了別人的自由,就要受到懲罰。淨化網絡空間需要每個個體的共同努力。將這七條做人、做事最基本的“底線”內化為信念、外化為行動,守住自己的底線責任,纔有可能建設一個健康向上的網絡環境。感謝您關注新華訪談,感謝兩位嘉賓的參與,下期節目再見。 [ 2013-08-23 11:26:3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