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經辦一起故意傷害案,安徽蚌埠一名派出所副所長鄭某卻利用職權接受雙方當事人的吃請與賄賂,企圖幫助欠錢不還、羣毆債主的某建築公司項目經理等人逃脫刑罰。日前,經蚌埠市蚌山區檢察院起訴,鄭某被法院判處有期徒刑2年3個月,緩刑3年。
去年2月,蚌埠居民方某找該市一建築公司項目部負責人馬某追要欠款,錢沒要到,卻被馬某指使其幾個朋友進行毆打,致使方某左眼眼眶內側壁骨折。接到報案後,馬某等4人以涉嫌故意傷害罪被警方立案偵查,馬某被刑拘,但經辦的轄區派出所副所長鄭某卻利用職權多次收受賄賂,使案件脫離了法制軌道。
法院審理查明,鄭某接受雙方當事人吃請,並先後收受受害人方某現金1萬元,收受馬某現金2萬元與蘋果iPad平板電腦1部。在案件辦理過程中,鄭某爲馬某等人提供非法幫助,使馬某被取保候審。
被羣衆舉報後,鄭某於今年初主動到蚌埠市公安局蚌山分局紀委投案,退出贓款3萬元,其家人退出iPad平板電腦。
法院審理認爲,鄭某身爲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之便非法收受他人財物,爲他人謀取利益,其行爲構成受賄罪。鑑於其具有自首情節,系初犯、偶犯,且積極主動退贓,確有悔罪表現,遂作出以上判罰。
目前,馬某等人已被另案處理。(記者徐海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