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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澤中
法律和法治的權威性,並非是讓羣衆產生心理上的隔膜和恐懼,而是應當使人們感到親切和認同。檢察工作立公信、講親和,離不開公衆參與
檢察工作是司法的重要組成部分。以羣衆路線教育實踐活動爲契機,提高檢察工作的公信力和親和力,是祛除司法沉痾、提升司法權威的重要着力點,也是主動滿足社會要求,以儘可能高的社會接受度來實現職能的現實選擇。
增強司法的公信力,是時下討論比較多的話題。“民無信不立”。司法作爲國家對社會進行有效治理的一項專門活動,在社會信用建設中具有特殊的地位。如果在理應最講理、最公正、最守信的司法活動中不講信用,不僅僅是損傷了信用建設的“枝幹”,而是破壞了整個社會信用的“根本”。司法無法正確引導公衆預期,就會動搖社會的法治信仰和信心,並對公衆的道德觀念和行爲方式造成諸多不良影響。因此,檢察機關理應擔負起引領信用建設的使命,通過檢察執法活動提供更多的引導與示範。
檢察工作講親和,根本的是講宗旨,以人爲本,執法爲民。在檢察機關的執法辦案工作當中,最爲社會熟悉的是檢察官以公訴人身份站在法庭上,對被告人進行指控。這種場合,公訴人身後是遭犯罪侵害的被害人,是被貪瀆侵蝕的廉潔操守。“視民如傷”,我們所做的不能僅僅是例行公事,而是要將深厚感情和人文關懷注入其中,慎重準確、不枉不縱,以過硬的工作質量,努力讓人民羣衆在每一個案件中都切實感受到公平正義。這是講親和的主要方面。
細微之處最動人,講親和尤其要關注細節,切實樹立服務意識。在與公衆打交道的每一個環節,在待人接物中,都要注意保持敬畏、熱情與自省的心態,要讓當事人和社會公衆感受到更多理解、體諒。
檢察工作要增強公信力和親和力,二者相輔相成、密不可分,共同統一於執法爲民的宗旨之下。
如果說公信力和親和力是公衆日常積累的感受與評價,那麼,冤假錯案無疑是對司法公信力和親和力的最大破壞。作爲法律監督機關,檢察機關履行好職責,就要着力提高審查逮捕、立案監督和偵查活動監督水平,堅守防止冤假錯案底線。“打鐵還需自身硬”,檢察機關要強化隊伍建設,做到政治過硬、業務過硬、作風過硬,尊崇法治理念、遵循司法規律,嚴把事實關、證據關、程序關和法律適用關,確保辦理的案件經得住檢驗。
檢察工作立公信、講親和,離不開公衆參與。法律和法治的權威性,並非是讓人民羣衆產生心理上的隔膜和恐懼,而是應當使人們感到親切和認同。這種認同需要參與,要深化檢務公開,既堅持檢察開放日、舉報宣傳週等行之有效的公開方式,又充分利用互聯網、手機短信等新興媒體,注重程序公開和實體公開並重,不斷拓展公開的形式和深度。“陽光”是最好的防腐劑,也是最溫暖的和諧色。讓公衆更多地知曉和了解檢察工作,才能更好地消除誤解和疑慮,從而報以熱忱的關注和支持。
——福建省人民檢察院檢察長何澤中日前談提高司法親和力公信力
本報記者彭 波整理
《人民日報》( 2013年08月23日05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