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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網北京8月23日電(記者張雨)今日下午,人民網、最高人民法院網、中國法院網聯合對吉林省農安縣人民法院哈拉海人民法庭副庭長翟樹全進行網絡訪談。【點擊查看訪談】
在訪談中,翟樹全總結了自己處理案件的十大方法。即針對不同矛盾的特點,不同身份的當事人,採取不同的調解方式,概括起來就是“十大調解法”:一是公平對待法,二是充分傾聽法,三是尋求外力法,四是細節取勝法,五是切中要害法,六是趁熱打鐵法,七是詼諧幽默法,八是回顧往昔法,九是親情感化法,十是說服教育法。
在回答網友“爲什麼說老翟最
懂農民的法官?
”的提問時,
翟樹全表示:“可能就是我的出身或者工作環境,現在的服務對象就是農民。我們是一個農村基層法庭,是農業縣,成天來打官司的老百姓都是各個屯子的人。我現在就生活在他們中間,是其中的一員。 ”
對於在最高法院爲全國法官做報告的感受,翟樹全表示,
作爲一名基層法官,能在最高法院彙報我的工作和學習情況,感到十分的榮幸。他說:“24年了,在農村我沒做出太突出的成績,實際上基層法官每個人都這樣做的,我以後會加倍地努力,不會辜負組織的期望,不會讓百姓失望。”
背景資料
翟樹全,男,1960年6月出生,中共黨員,1983年畢業於綏化師範專科學校,大專學歷,1989年到吉林省農安縣人民法院哈拉海人民法庭工作,歷任書記員、助理審判員、審判員,2012年3月任
吉林省農安縣人民法院哈拉海人民法庭副庭長
。
參加工作以來,紮根基層,一心爲民,始終工作在條件艱苦的農村法庭,無怨無悔地服務百姓,依法解決矛盾糾紛,積極開展法制宣傳,被當地羣衆親切地稱爲“鄉村法官”。
2012年,他被授予“全國模範法官”榮譽稱號並當選全國“十大法治人物”,今年7月被中組部、中宣部確定爲“最美基層幹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