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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從河南安陽市紀委獲悉,根據“摔嬰案”調查結果和相關責任人所犯錯誤事實,23日,安陽市、林州市紀檢監察等部門依照相關規定和程序,決定給予林州市公安局黨委書記、局長魏書平留黨察看兩年(黨內職務自然撤銷)、行政撤職處分,給予林州市公安局黨委副書記、政委楊承棟撤銷黨內職務、行政撤職處分,給予林州市公安局黨委副書記蘇祥順撤銷黨內職務處分。
7月18日晚,林州市公安局民警郭增喜飲酒後,在一家KTV門口遇見一對抱着7個月大嬰兒的夫婦。在沒有任何爭執的情況下,他將嬰兒奪走高舉過頭摔在地上。
然而,在長達一個月的時間內,這起惡性案件的涉案民警郭增喜只被關了禁閉,卻沒有受到任何法律制裁。
8月17日,此事被媒體曝光,引起社會強烈關注。8月18日晚,安陽市公安局黨委決定,對林州市公安局局長、政委、黨委副書記三名主要領導停止執行職務,接受組織調查。
8月19日,河南省公安廳就“摔嬰案”明確指出,這是一起嚴重侵害羣衆利益、敗壞公安形象、性質惡劣的刑事案件,必須依法嚴肅處理;對林州市公安局在案件發生後既沒有依法辦案、也沒有及時向上級公安機關報告等嚴重失職行爲,必須嚴格追究責任。
8月23日,安陽市、林州市紀檢監察等部門對三人給予黨紀政紀處分。
目前,摔嬰民警郭增喜已被依法批捕。(記者雙瑞、張興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