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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個眼角膜、1個肝臟、2個腎臟。這是西南交通大學研究生謝先念留給這個世界最後的禮物。他的父母在捐贈病逝兒子的器官時說,兒子生病時,大家都在幫他們,希望通過這種方式來感謝社會。
這個故事感動了千千萬萬的網友。
國家衛生計生委人體器官移植臨牀技術應用管理委員會主任黃潔夫最近說,目前已經有超過千人在逝世後捐獻器官,使3000多人的生命得到拯救。
與之呼應,中國器官移植髮展基金會今年9月重新啓動,將參與對器官捐獻者的人道救助。
目前,基於國家捐獻器官公平分配核心原則的《人體捐獻器官獲取與分配管理規定(試行)》已經編制完成,將於近期印發。這個文件的出臺,意味着全國165家有器官移植資質的醫院,都是器官獲取組織,將開展公民自願的身後器官捐獻與移植工作。而對於獲取的每一例捐獻器官,器官獲取組織必須讓其進入中國人體器官分配與共享系統,依據等待患者的病情嚴重程度、等待時間、地域等客觀條件,分配給最合理、合適的移植者。
這標誌着中國器官移植向公益化道路上又邁出關鍵一步。
拋開現行醫療體制下公開透明問題,這條道路面臨的挑戰依舊巨大。主要問題是如何遏制屢禁不止的非法器官買賣。
打開電腦,搜索“尋肝源、腎源”一詞,數萬條信息撲面而來,留下的QQ號、手機號不勝枚舉,甚至有公司進行操作。他們不僅尋找願意售賣肝、腎等活體器官的人,也向患者提供各種配型肝源、腎源。媒體披露,在杭州賣一顆腎3.5萬元,買一顆腎20萬元至50萬元。從接頭到體檢、配型,細節令人震驚。
背後是巨大的市場供需矛盾。
器官移植實踐始於20世紀60年代,技術與規模都得到迅猛發展,如今已成爲臨牀手術數量僅次於美國的器官移植第二大國。中國內地每年約30萬人在等待肝、腎等大器官移植,僅有1萬人能獲得所需器官,器官供需比爲1:30,而在美國,這個數字是1:4。此外,全國患角膜病患者約五百萬人,其中四百萬左右若進行角膜移植,可重見光明,但全國每年僅七百個左右角膜供體,遠遠不能滿足實際需要。
長期以來,中國器官來源分三種途徑:死囚自願捐獻的器官、親屬間活體器官及公民逝世後自願捐獻的器官。但據相關規定,活體器官接受人必須是捐贈人配偶、直系血親或三代以內旁系血親。但2007年最高人民法院收回死刑覈准權,每年被處死犯人大大減少,加之捐獻者需書面同意等措施的推出,使得屍體器官移植數量減少了三分之一左右。按照政府計劃,將力爭在兩年內擺脫器官來源依賴於死刑犯狀況,無疑會在短時間加劇供需矛盾。
巨大的缺口遂催生了活體器官買賣的“地下市場”。在這個黑市中,供體、受者、中介、醫院,似乎無一不是獲利者,他們形成一個完整的黑色鏈條。
中國器官移植迴歸公益化首先的阻力是觀念。自古以來中國人死後講求留個全屍,捐獻器官被認爲是對死者的不敬,每一次哪怕是公民身前自覺捐獻,也往往會遭到家屬激烈反對。相關公益組織便招募志願者擔任“器官捐獻協調員”,付出艱苦卓絕的努力後,悔捐事件依舊頻發,甚至導致被捐者因此失去生命。
這說明政府和社會的啓蒙任務仍相當艱鉅。
根本卻在於法治的滯後。目前大多數國家人體器官的買賣及其相關的商業化操作都有着相應的罪名和量刑,如英國就有《人體器官移植法案》。日本《器官移植法》規定了非法出售人體器官罪、從事人體器官買賣中介罪以及爲獲利而非法爲他人實施器官移植罪等四項犯罪。
2007年5月,我國《人體器官移植條例》開始實施。該條例遵循八大原則,包括自願、知情同意、公平公正、技術准入、非商業化、自主決定等,並對移植機構實行准入制。但由於刑法中並沒有直接針對此一行爲的罪名,導致其在操作中的效力大打折扣。2010年,北京警方破獲的最大的人體器官買賣案涉案人民幣達58.4萬元。但最終確立的罪名卻是涉嫌非法經營罪、僞造國家機關印章罪、僞造事業單位印章罪,充滿黑色幽默。
不管面對多大困境,器官捐贈公益化是現代社會的潮流。除了健全法治、加強制度、推動社會公益力量的發育,終結非法器官交易還有賴於更多人覺醒。2012年5月13日,來自貴州的打工母親袁德珍毅然選擇了將死於車禍的11歲兒子的器官全部捐出,拯救了5位病人。她說,我的孩子還活着,在5個人身上。
器官公益捐獻,是留給轉型中國所有公民的考題,去認真思考生命的倫理和價值。“這是生者和死者共有的世界,愛是唯一的橋樑。”石述思
(來源:工人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