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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完好的包裝能夠降低商品銷售前受到污染的可能性,而這對於內衣、化妝品、食品等種類的商品尤爲重要。記者調查發現,一些商店尤其是自選商店卻往往做不到這一點。
買回拆封貨心裏犯嘀咕
在一家化妝品自選商店,記者看到,櫃檯上除了樣品外,一些供顧客自主選購的商品外層塑料包裝同樣也被拆掉,其中不乏即開即用型產品。一位消費者表示,有的化妝品外包裝一打開,就很難分辨是不是被人使用過。有消費者通過本報“消費直通車——今晚3·15熱線”向記者反映,自己買到被拆封商品後的窘境。消費者趙先生告訴記者:“我在H&M買了一包內衣,因爲這類商品都是不可試穿、密封銷售,所以當時也沒特別注意挑,可回家打開包裝後才發現,包裝已經被打開,衣物上竟然還帶有防盜鎖釦,這樣的內衣我哪還敢穿。”
拆封商品理由多種多樣
記者採訪中發現,這種銷售拆封商品的現象,尤其在自選商店普遍存在。一位自選服裝店的從業者告訴記者:“像我們這樣的自助購物店,退換貨很多。像內衣類商品,雖然是密封銷售而且標明不退不換,但是有的消費者買回去後,發現大小不合適或是有其他不滿意的地方,非要退貨,一般我們也只能滿足要求。退回來的商品雖然被開封了,我們仍然會將其放回貨架繼續銷售,只不過有些店會當做折扣特例品銷售,而有些店則仍照常銷售不作特別說明。如果消費者買了這類二手商品後不滿意又找來了,我們還會再給退換。”記者此外還了解到,爲了防盜,一些商家爲了放置防盜磁條,不得不將商品的外部包裝撕掉。記者看到,在一些店裏,銷售者還會將這樣拆封的商品優先銷售。
銷售拆封貨商家應說明
商品在銷售前被拆封的理由多種多樣,商家也有苦衷,但這卻會給消費者帶來煩惱。商品拆封了,消費者就無從判斷包裝是正常拆封還是二次銷售。消費者權益保護法中規定:消費者享有知悉其購買、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服務真實情況的權利;同時,經營者有義務告知消費者其購買的產品是否存在瑕疵。在接受記者採訪時,業內人士則表示,對於銷售開封的產品,商家應在消費者購買前進行特別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