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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紀委透露,因違反規定參加由私營企業老板支付費用的奢靡娛樂活動,山西省檢察院副檢察長文曉平等6名領導乾部被分別給予撤職、免職和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6名領導歌廳娛樂
根據群眾舉報,山西省紀委調查核實,2013年8月7日18點多,文曉平與太原市晉源區檢察院檢察長常向東、太原市晉源區檢察院副檢察長李書民、太原市晉源區農委主任范永生、太原市晉源區人力和社會保障局局長翟俊宏及該局副局長張晉宏等分別乘坐或駕駛單位公車或私家車,到某私企內部食堂聚餐。餐後,文曉平一行又分別乘坐兩輛公務車於當日20點15分到某商務娛樂會所唱歌娛樂。其間“歌廳小姐”陪唱。進入歌廳10分鍾後,張晉宏離開回家。其餘人一直唱歌到當日23點25分離開歌廳。歌廳消費由某私企老板用現金支付。調查未發現文曉平等人有其他色情活動。
兩人撤職兩人免職
文曉平等人作為黨員領導乾部,在嚴格落實中央“八項規定”、堅決反對“四風”、全面開展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的形勢下,頂風違紀,影響十分惡劣。
山西省委商最高人民檢察院研究決定,給予文曉平撤銷黨內職務處分,並建議依法撤銷其山西省人民檢察院副檢察長職務;給予常向東黨內嚴重警告處分,並建議依法罷免其太原市晉源區人民檢察院檢察長職務;給予李書民撤銷黨內職務處分,並建議依法撤銷其太原市晉源區人民檢察院副檢察長職務;給予翟俊宏黨內嚴重警告處分、免去其太原市晉源區委組織部副部長、人社局局長職務;給予太原市晉源區農委主任范永生黨內嚴重警告處分;責令張晉宏做出深刻檢查,由當地黨組織對其進行誡勉談話。